运行部化学运行水汽化验分析值班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运行水汽化验分析值班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运行水汽化验分析值班员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管理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2 资历与技能:
2.2.1 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2.2 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长期运行倒班工作。
3 职责和要求
3.1 协助主化验分析员进行汽水监督的一切工作。当主化验分析员缺岗时,代替主化验分析员进行工作;配合煤化验分析员进行工作,煤化验分析员缺岗时,兼顾煤化验分析员的工作,同时承担一定的汽水化验工作。
3.2 值班期间业务上接受值长、班长及主化验分析员的领导。
3.3 能熟练掌握水汽化验、锅炉排污、给水、炉水调整以及磷酸盐处理、氨—联胺处理等系统设备启停、运行、维护及异常处理等工作;熟悉煤质化验的一般要求。
3.4 熟练掌握化学分析仪表的工作原理、调校、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3.5 能够对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水汽品质进行化学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劣化因素并确保符合《水汽质量控制标准》。
3.6 能正确判断水汽循环系统异常现象。
3.7 能处理本岗位一般设备故障及水汽品质异常。
3.8 接班工作:
3.8.1 接班人员必须在正点接班前三十分钟进入现场,换好工作服,由班长组织班前会,听取交班班长对生产情况的介绍。
3.8.2 协助主化验分析员检查设备运行、备用和检修状况是否正常、了解机炉运行方式、加药泵系统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注意事项。
3.8.3 协助主化验分析员检查化验仪器、仪表、试剂、药品、工具等是否齐全完整好用。
3.8.4 检查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各种水汽品质是否正常,了解设备缺陷情况。
3.8.5 接班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主化验分析员,并执行其命令。
3.9 正常工作:
3.9.1 化验分析员应按工作内容和要达到的要求及班长、主化验分析员对本岗位任务的布置,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努力完成本值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保热力循环系统水汽品质及加药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3.9.2 协助主化验分析员认真执行定期工作制度,搞好水汽品质分析和设备维护及巡回检查。
3.9.3 认真按规定的时间正点取样抄表,并按部颁《水汽试验方法》严肃认真、准确地进行水汽品质分析化验工作,并将化验结果及时地填写在运行日报上,使分析准确率在95%以上,抄表合格率在98%以上。
3.9.4 当化验结果凭经验认为不准确时,应重新取样分析。
3.9.5 化验分析员值班期间,对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水汽品质负责监督,应严格执行《化学监督制度》。
3.9.6 化验分析员值班期间,在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某一环节水汽品质异常时,应根据主化验分析员的安排增加化验次数,并及时处理。
3.9.7 在煤化验分析员工作较多时 ,配合煤化验分析员进行取样、制样。煤化验分析员缺岗时, 兼顾煤化验分析员工作。
3.9.8 化验分析员在值班期间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杜绝和抵制一切违章行为,积极参加无差错活动,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做到设备齐全,各种报表记录完整清洁。
3.10 交班工作:
3.10.1 化验分析员应在交班前三十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3.10.2 正式交班后退出现场,到指定地点开班后会,总结本值工作,吸取经验教训。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运行部主任及副主任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及运行部有关规定考核。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