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事务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事务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部事务员岗位。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5年以上电力生产实际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事务性工作经历。
2.2.2 掌握电力生产基本知识。熟悉、掌握运行部组织机构、岗位编制、人员结构及员工基本情况(到公司时间、工龄、职务、岗位、学历、民族等)。
2.2.3 熟悉、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实务相关的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2.2.4 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和协作配合的能力。
2.2.5 了解运行部生产基本流程、统计核算等有关知识。具备计算机文字处理能力。
3 职责与要求
3.1 在运行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运行部行政事务性工作和统计核算工作,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对运行部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在工资、津贴、福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处理本部门工资、津贴、福利、劳保等方面的具体事务,及时向主管反馈执行情况和处理意见,并提出建议。
3.3 建立并及时更新本部门岗位编制、岗位变动、人员结构及员工基本情况数据资料,对资料真实准确性负责。
3.4 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审查、统计、上报。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3.5 负责核算和领发本部门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现金、福利实物、票证。
3.6 负责填报本部门人事、工资、福利等方面的统计报表。
3.7 及时无误地送达本部门各类上报材料、报表。
3.8 负责收发和管理本部门行政性文件、资料。收发及时、归档有序、齐全整洁。
3.9 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领购、发放。合理控制办公成本费用。
3.10 负责本部门各类空白报表、纪录的印领和分发。
3.11 负责本部门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及信函的收发工作。
3.12 负责往来人员的接待服务。保持办公室清洁。
3.13 完成运行部主任、副主任临时交办的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运行部主任、副主任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