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化学配药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化学配药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部化学配药岗位。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1年以上生产工作经历。
2.2.2 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化学工作。
2.2.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业务指导能力。
3 职责与要求
3.1 在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负责并及时做好各种水处理药品、材料分析等工作,供给化学运行及本室化验所用分析试剂、玻璃仪器及进行一些有关的小型或调正试验等工作。在水组其它岗位有人缺员时,在班长的按排下协助组长开展查定、防腐等各项具体工作。
3.2 贯彻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上级法令及有关技术规程
3.3 准确配制化学专业各岗位水质分析所需用的一切化学试剂,满足各岗位用药的要求。
3.4 负责化学运行及本室所需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各种所需物品的购置计划及月、年材料消耗统计。
3.5 负责发出和制备试验室内部和运行各岗位所需要的各种高纯水。
3.6 负责高纯水制备设备离子交换树脂的再生工作。
3.7 配合检修工作对运行中的阴、阳等树脂的性能全面普查,了解树脂运行及污染的情况。
3.8 负责化学试剂及玻璃仪器等的仓库管理,确保帐、物、卡一致。
3.9 掌握和了解系统水、汽监督项目及分析方法和控制标准,协助运行人员查清由于试剂使用及试验方法而发生的各种问题。
3.10 负责各岗位酸碱烧伤急救药品的配制、发放、检查、更换,注明名称和有效期,每年配制更换一次。
3.11 掌握化学分析仪器、仪表的使用和维护,了解其工作原理。
3.12 本岗位人员对所配制和发放的一切化学药品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3.13 掌握和了解一般化学药品的性质及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方法。
3.14 完成班组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3.15 完成班组交给的当天工作任务和日常配药工作。
3.16 每周更换化验站测溶解氧用标准色。
3.17 每十天对化验站测溶解氧用的银、锌粒进行一次清洗更新工作。
3.18 依水处理材料到货时间,及时检验分析材料纯度。
3.19 依水处理设备检修时间,对离子交换树脂进行针对性鉴定试验。
3.20 每月五日前做好上月化学试剂、仪器等材料核算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运行部专业主任及本班班长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