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化学技术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化学技术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运行部化学技术员岗位。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五年及以上现场运行实践经验。
2.2.2 熟悉国家、行业有关化学技术监督规定,掌握化学运行与检修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2.3 熟悉掌握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2.2.4 具有制订化学技术报告、化学运行规程以及专业管理标准或制度的技能。
3 职责与要求
3.1 在运行部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专业运行技术管理和具体技术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3.2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上级法令及有关技术规程。
3.3 掌握运行生产情况,对运行中发生的不安全现象,进行调查分析,发现问题,立即从技术上、管理上提出改进措施,较大问题,由主管领导决定后负责实施。
3.4 编制或修改运行规程,绘制运行系统图,操作要求及运行岗位工作规范和其它制度,并督促班组贯彻执行,纠正违章操作。
3.5 经常巡视现场,检查工作日志和各种记录,对运行方式、运行参数提出意见。
3.6 考核分析本专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完善经济指标项目,采取措施保证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组织班组小指标竞赛活动。
3.7 编写运行方面的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和原材料计划,制定技术措施,采取对策,保证安全运行,降低原材料消耗。
3.8 审查合理化建议,组织可行性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进技术进步,研究解决运行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
3.9 参加新增(建)设备的试运转,代理主任或副主任参加设备大修后的启动试运,经常参加班前、班后会,进行技术交底,对新增(改造)设备系统及时进行规程、图纸修订和技术交底,并提出效益总结报告。
3.10 参加检修设备验收、启动,向验收主持人提出质量评价建议,做好验收登记。
3.11 对不安全现象进行调查和技术性分析,参与事故分析,事故演习,并提出技术性分析及预防措施,填写有关报表、报告等。
3.12 负责本专业运行基础工作管理。
3.13 负责本专业安全管理工作。
3.14 负责向运行工人讲解规程,检查“两票三制”贯彻执行情况,帮助班组实施标准化作业。
3.15 负责有关技术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分析处理、传递、总结、归档和保管等具体业务。
3.16 组织编制运行人员培训计划。
3.17 指导运行班组的技术建议。
3.18 负责本专业工器具、专用材料、记录本、报表等物品的计划上报、验收、配发和日常使用监督检查、更换。
3.1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运行部专业主任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