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副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副主任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运行部副主任职位。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发电厂电力类主要专业(非发电厂电力类主要专业须有从事发电厂电力类主要专业的经历)或管理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生产、汽机运行实际工作经历。
2.2.2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调查规程,发电设备运行规程等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2.2.3 熟悉本部门所辖设备和系统,掌握所辖设备的运行专业知识,了解检修、燃运等相关的设备和系统知识。
2.2.4 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网络计划技术、设备综合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并能确保其有效运行。
2.2.5 熟悉、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实务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2.2.6 熟悉、掌握企业管理知识,具有一定的领导艺术和才能,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能力。
2.2.7 熟悉/掌握公司质量安健环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3 职责与要求
3.1 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在分管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和职权,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对部门主任负责。
3.2 协助部门主任开展工作,落实相关职责,向上级领导报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或请示。
3.3 贯彻执行本公司各项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实施。
3.4 协助部门主任修订分管专业运行规程、措施,制定、实施分管专业重大运行方式、技术措施。
3.5 协助部门主任完成分管专业运行方式调整及主要设备系统和重要辅助设备运行操作的调度指挥。
3.6 协助部门主任完成分管专业运行系统的操作、检修安全措施的执行、事故处理以及所属主辅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7 协助部门主任参与设备改造、检修后的验收及启动工作,配合进行热力试验、热机各项试验的测试工作,负责入炉煤的化验工作。
3.8 协助部门主任完成化学监督、试验工作的具体实施。
3.9 负责分管专业运行设备缺陷统计、督促消缺工作。
3.10 协助部门主任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11 协助部门主任负责质量安健环一体化管理体系归口程序文件的起草、宣贯、解释、实施与改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