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主任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运行部主任职位。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发电厂电力类主要专业(非发电厂电力类主要专业须有从事发电厂电力类主要专业的经历)或管理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5年以上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实际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中层副职工作经历。
2.2.2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调查规程,发电设备运行规程等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2.2.3 熟悉本部门所辖设备和系统,掌握所辖设备的运行专业知识,了解检修、燃运等相关的设备和系统知识。
2.2.4 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网络计划技术、设备综合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并能确保其有效运行。
2.2.5 熟悉、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实务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2.2.6 熟悉、掌握企业管理知识,具有一定的领导艺术和才能,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能力。
2.2.7 熟悉/掌握公司质量安健环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3 职责与要求
3.1 在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接受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的指导,在分管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和职权,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对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负责。
3.2 主持本部门工作的开展,落实本部门职责,向上级领导报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或请示。
3.3 制订本部门各项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分配、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部属员工作业,必要时亲自处理具体作业。
3.4 贯彻执行本公司各项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3.5 组织公司运行规程、措施的修订,负责公司重大运行方式、技术措施的制定、实施。
3.6 负责全公司运行方式调整及主要设备系统和重要辅助设备运行操作的调度指挥,接受并完成电网调度员的调度命令,按检修计划负责公司调管设备向省调度中心的申请工作。
3.7 指挥全公司运行系统的操作、检修安全措施的执行及事故处理,负责机组及所属主辅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8 负责机组负荷预测及次日运行方式安排,联系省调负荷计划。
3.9 负责售电合同、热力合同的执行实施工作,及时了解区域电网负荷及热网情况,加强对外协调工作,了解区域电力、热力市场动态。
3.10 参与设备改造、检修后的验收及启动工作,配合进行热力试验、热机各项试验的测试工作,负责入炉煤的化验工作。
3.11 负责所辖运行设备缺陷统计、督促消缺工作。
3.12 负责化学监督、试验工作的具体实施。
3.13 负责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3.1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15 负责质量安健环一体化管理体系归口程序文件的起草、宣贯、解释、实施与改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