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第二热电厂企业标准
化学试验室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工作标准规定了化学分场试验室专责工程师(技术员)的工作职能、工作标准、工作程序、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工作标准适用于化学分场试验室专责工程师(技术员)的工作岗位。
2.引用文件
根据《Q/LED一303—00.04—91化学分场工作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88)水电生字第2号,关于颁发《化学监督制度》的通知;(85)水电技字第74号关于颁发部《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的通知;(84)水电生字第52号,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的通知》,83水电字第84号,关于颁发《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化学分析仪表操作维护规程》制订本工作标准。
3.职能
3.1 职责:
3.1.1 试验室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在班长领导下工作。技术上受分场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班的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
3.1.2 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上级法令及有关技术规程。
3.2 职权:
3.2.1 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平时有权对本班每个人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了解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3.2.2 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当即制止,严重时有权决定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后,方可继续工作,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2.3 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有权根据工作好坏、贡献大小,提出奖惩意见。
3.2.4 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有权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提出建设性意见,如上级的命令明显危害人身设备安全,提出意见后上级又不收回错误的命令时,有权越级反映。
4.工作标准
4.1 熟悉本岗位的生产、技术、法规、规程和制度。
4.2 进行化学监督工作的技术交底,制定技术方案和措施。
4.3 改进试验方法,提高本班人员试验水平。
4.4 参加主要热机设备的解体检查和大修后的验收。提出审核主设备大、小修要求,审核大修报告。
4.5 编修化学监督规程,编写技术措施计划和材料计划。
4.6 组织开展本室的双革活动及有关项目的实施。
4.7 对本室不安全情况进行技术分析,经常巡视现场和工作场所,了解并研究解决化学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4.8 建立健全本室的设备台帐、图纸等,填写、汇总和上报各种报表、技术数据、积累和总结技术资料,搞好本室技术档案管理。
4.9 每日要有计划地组织技术讲课、技术问答、考问讲解,保证完成或超额完成厂部下达的培训任务。
4.10 组织班内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练兵活动,组织签定执行师徒合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按照不同技术等级进行“三熟”“三能”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和合理化建议,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5.工作程序
5.1 每月十日前根据分场下达的生产计划、本月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协助班长(副班长)制定下月工作计划草案上报分场。
5.2 每月组织好技术培训活动,进行技术讲课和开展技术问答。
5.3 每月五日前根据本班设备、缺陷、定期工作以及分场下达的计划,协助班长制定出下周工作计划草案,并上报分场。
5.4 定期对新工人进行考核评定。
6.检查与考核
6.1 按照厂和化学分场《目标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