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第二热电厂企业标准
化学试验室班长(副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工作标准规定了化学分场试验室班长(副班长)的工作职能、工作标准、工作程序、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工作标准适用于化学分场试验室班长(副班长)的工作岗位。
2.引用文件
根据《Q/LED一303—00.04—91化学分场工作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88)水电生字第2号,关于颁发《化学监督制度》的通知;(85)水电技字第74号关于颁发部《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的通知;(84)水电生字第52号,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的通知》,83水电字第84号,关于颁发《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化学分析仪表操作维护规程》制订本工作标准。
3.职能
3.1 职责:
3.1.1 试验室班长(副班长)在分场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工作,组织全班人员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贯彻上级指示,班长(副班长)在技术上受分场专责工程师领导,对班内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3.1.2 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上级法令及有关技术规程。
3.1.3 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合理组织班内力量,努力完成有关经济技术指标。
3.2 职权:
3.2.1 班长(副班长)根据本班的生产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各专责人员进行调配(变动
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3.2.2 班长(副班长)有权对本班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3.2.3 班长(副班长)有权根据本班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贡献大小提出奖惩意见。
3.2.4 班长(副班长)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让违章人员停止工作,并及时汇报分场。直到弄清情况,查明违章原因,接受教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为止。
3.2.5 班长(副班长)有权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和决定提出建设性意见,如上级的命令属于明显危害人身、设备安全,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有权越级反映。
4.工作标准
4.1 积极做好班内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职业道德教育,团结同志,发挥全班同志
的积极性,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4.2 熟悉本岗位的生产、技术、法规、规程和制度。
4.3 掌握热力系统设备运行参数、技术性能、技术指标,经常巡视有关的现场和工作场
所,检查了解热机状况,化学监督情况及试验中存在的问题。对本班的安全、经济和准时正确取样、化验监督给予保证和提高。
4.4 通过各种有效方法以管理好,各种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有毒药品,并对班内公用工具的完整性加以保证。
4.5 对班内的各种台帐、卡片、报表、计划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4.6 合理的组织班内力量,努力完成有关技术经济指标,积极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4.7 对班内各种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4.8 按时向分场交出年度工作总结、药品、仪器计划,各种调试总结以及其它有关总结报告。
4.9 认真布置生产任务,明确分工,交待安全措施,检查和监督化验质量,定期向分场主任请示和汇报工作。
4.10 精通岗位技术,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搞好技术革新的推广和应用,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
4.11 要求班内人员各负其责,并定期考核,认真执行经济责任制,全面完成班组年、月、周、日计划。
4.12 日常工作有条不紊、有计划、有实施、有布置、有行动、有检查、有总结、有汇报。
4.13 执行规章制度要以身作则、严肃认真,发生事故和不安全现象后要及时汇报,并做到“三不放过”。
4.14 教育本班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劳动考勤工作,组织讨论本班人员的鉴定、转正、定级和奖惩。
4.15 搞好班组技术讲课、技术问答和讲解工作,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攻关活动做到经常化。
4.16 服从领导,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办事公道,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5.工作程序
5.1 掌握本班人员的出勤情况,听取岗位专责人员的工作汇报,布置好当天的工作任务。
5.2 每周三上午组织好安全活动。
5.3 每周四下午组织好政治学习。
5.4 每月定期召开核心会和班会,总结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
5.5 总结一月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并布置本月工作任务。
5.6 组织好民主生活会及五大员会议。
5.7 每年抓好两季安全检查工作。
5.8 做好全年工作总结和评比,找出经验,为下年的工作打好基础。
5.9 每月按时审核考勤员上报的考勤,检查班组建设各种资料、记录。
6.检查与考核
6.1 按照厂和化学分场《目标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