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部长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部长岗位。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DT-IPSPC 2176-2004 运行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96-2004 生产调度会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36-2004 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11-2004 安全工作例会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58-2004 重大操作生产及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07-2004 生产指挥信息传递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2-2004 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72-2004 工作票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03-2004 运行交接班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06-2004 运行巡回检查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0-2004 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1-2004 停、送电联系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05-2004 运行分析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81-2004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80-2004 运行日志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04-2004 运行岗位替班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78-2004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32-2004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33-2004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88-2004 安全生产经验反馈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86-2004 安、反措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54-2004 安全活动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88-2004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22-2004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22-2004 剧毒危险品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64-2004 检修质量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52-2004 生产设备异动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4-2004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71-2004 设备可靠性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7-2004 设备退役复役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3-2004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9-2004 热工保护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34-2004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32-2004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37-2004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13-2004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34-2004 节能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34-2004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34-2004 电气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34-2004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77-2004 物资采购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05-2004 燃料存储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55-2004 运行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21-2004 对承包商的考核及评价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67-2004 WEB综合查询系统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05-2004 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8-2004 技术改造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44-2004 入炉煤电子皮带称校准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75-2004 入厂煤检验管理标准
3.1 岗位关系
本岗位对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岗位负责。
3.2 岗位设置
3.2.1 部长:负责对全公司设备运行工作进行管理,完成发电生产任务,优化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任务,确保安全经济运行、降低运行成本。负责主机组、化学运行日常的人员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负责对承包商承担的运行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及考核。
3.2.2 副部长:负责汽机、电气、锅炉、化学、燃料、灰渣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发电部培训工作及运行调度工作。
3.2.3 值长及值长备员:负责当值全厂生产系统(包括设施)的生产指挥、运行管理工作。
3.2.4 汽机运行高级主管:负责汽机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3.2.5 电气运行高级主管:负责电气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3.2.6 锅炉运行高级主管:负责锅炉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3.2.7 化学运行高级主管:负责化学运行、化验管理工作。
3.2.8 输煤、除灰运行高级主管:负责燃料、灰渣运行管理工作。
3.2.9 机组长及机组长备员:负责当值本机组及与本机组有直接关系的设备、系统运行以及人员管理工作。
3.2.10 主值及主值备员:负责当值本机组及与机组有关系的设备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3.2.11 副值:负责当值机组设备系统的操作、巡回检查和数据分析工作。
3.2.12 化学主管:负责化学设备系统的运行及人员管理工作。
3.2.13 化验主管:负责化学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及化验人员的管理工作。
3.2.14 化验员(油):负责油化验工作,协助水化验工作。
3.2.15 化验员(水):负责水化验工作,协助油化验工作。
3.2.16 化学运行值班长:负责当值化学运行及人员管理工作。
3.2.17 化学运行主值:负责当值化学运行管理工作。
3.2.18 化学运行工:负责当值本岗位运行工作。
3.2.19 化学溶药工:负责化学运行岗位领药、溶药、卸酸碱工作。
3.2.20 深井泵值班员:负责深井泵运行工作。
3.3 责任
3.3.1 承担Q/CDT-IPSPC 3001—2004《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3.1条中所规定的责任。
3.3.2 对本部门各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3.3.3 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所造成的直接责任。
3.4 权限
3.4.1 行使Q/CDT-IPSPC 3001—2004《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3.2条所规定的权限。
3.4.2 行使公司赋予本岗位的权限。
3.4.3 有本部门奖金分配权,人员岗位调动建议权。
4.1 执行Q/CDT-IPSPC 3001—2004《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4.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2 专业知识
4.2.1 精通一门电力生产专业知识,熟悉其它专业知识。
4.2.2 掌握发电厂生产管理知识及有关技术标准。
4.2.3 掌握全面质量管理、设备综合管理等方面的现代管理知识。
4.2.4 掌握技术监督方面的有关规定。
4.2.5 掌握各运行专业规程制度及电网调度规程的有关部分。
4.2.6 掌握全厂经济调度方案、设备检修情况。
4.2.7 掌握生产计划任务和机炉指标定额,能对影响指标完成的原因做出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4.2.8 熟悉《电力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网调度规程》、《电力消防典型规程》。
4.2.9 熟悉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技术参数、性能和主蒸汽、给水除氧、供热、电气主接线及厂用电系统运行方式以及运行状况。
4.2.10 了解全厂设备运行工作情况,能对现场运行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研究解决。
5.1 完成发电生产任务,优化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任务,确保安全经济运行、降低运行成本。
5.2 全面落实关于运行工作的各项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5.3 组织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运行人员技术水平。
6.1 周期工作
6.1.1 每个工作日上午8:15参加生产调度会,执行Q/CDT-IPSPC 2096-2004《生产调度会管理标准》6.4.16条,对设备运行方式提出要求,解决提出的有关需协调的问题。
6.1.2 每个工作日了解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运行定期工作执行情况,掌握机组当日的缺陷、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1.3 每周一上午9:00,参加发电部运行专业会,听取专业汇报,布置本周工作,指导运行技术管理。
6.1.4 每周一下午,13:00参加公司中层干部例会,14:10参加北京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电话会,15:00参加中国大唐集团生产视频会。
6.1.5 每周按部门值班表进行值班,按照Q/CDT-IPSPC 2049-2004《值班管理标准》6.2条、6.6条和附录A规定报到、值班、填写值班记录。
6.1.6 每月参加经济活动分析会,执行Q/CDT-IPSPC 2136-2004《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中6.3.7条,审批机组及重要系统运行方式分析报告。
6.1.7 每月参加经济责任制考核会。
6.1.8 每月参加安全工作例会,执行Q/CDT-IPSPC 2111-2004《安全工作例会管理标准》中6.2.5条,审批发电部安全生产分析报告。
6.1.9 每月主持发电部运行工作会议,总结上月运行工作,布置本月重点工作。
6.1.10 每年10月根据25项反措要求,审核修改后的《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
6.1.11 每月25日审核发电部运行工作计划,执行Q/CDT-IPSPC 2176-2004《运行管理标准》6.1条,报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准后报企业管理策划部及计划供应部。
6.1.12 每年12月20日前审核各专业年度总结报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6.1.13 每年12月20日审核发电部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发电部的工作目标,报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及企业管理策划部。
6.1.14 每3~5年完成运行规程、系统图修改工作,执行Q/CDT-IPSPC 2181-2004《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中6.2.2、6.3.2条,组织审核运行规程、系统图。
6.2 非周期工作
6.2.1 做好安全生产经验反馈工作,执行Q/CDT-IPSPC 2088-2004《安全生产经验反馈管理标准》6.1.6条、6.2.5条、6.3.4条,6.1.10条、6.2.9条、6.3.6条、6.4.5条,安排专业人员收集有关的资料,进一步分析产生偏差、异常、障碍或外部事件的根本原因,制定措施或出纠正行动计划,并进行落实。
6.2.2 做好机组起、停和运行重大操作的组织工作,执行Q/CDT-IPSPC 2058-2004《重大操作生产及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标准》6.4.2、6.5.2、6.6.1条。
6.2.3 落实安、反措措施,执行Q/CDT-IPSPC 2086-2004《安、反措管理标准》6.3.4条,检查安、反措计划实施情况,保证安、反措计划按要求完成。
6.2.4 做好检修后的再鉴定工作,执行Q/CDT-IPSPC 2064-2004《检修质量管理标准》5.3条,组织成立再鉴定组,完成再鉴定工作。
6.2.5 做好发电部技术改造工作,执行Q/CDT-IPSPC 2018-2004《技术改造管理标准》5.2条,审核发电部提出的技术改造项目。
6.2.6 执行Q/CDT-IPSPC 2077-2004《物资采购管理标准》6.4.2条,在D7i管理系统审批发电部物资需用计划。
6.2.7 对承包商进行评价管理,执行Q/CDT-IPSPC 2121-2004《对承包商的考核及评价管理标准》6.3.2.5、6.3.3.2条,审核发电部负责部分的专项评价报告。
6.2.8 做好发电部合理化建议工作,执行Q/CDT-IPSPC 2047-2004《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6.3条,审核发电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9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系统运行方式和机组主要参数,掌握生产设备的健康状况,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组织专业人员及时解决。
6.3 担任发电党支部书记,履行Q/CDT-IPSPC 3003-2004《支部书记通用管理标准》中规定的职责。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10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同时,与本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进行相应的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