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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标准—人力资源部—薪金高级主管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2009/6/15  阅读次数:889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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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人力资源部薪金高级主管岗位的工作,不断提高本岗位工作绩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人力资源部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秀玲、李海燕。

本标准主要初审人:崔建军。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王志勇  

本标准批准人:陈会平。

本标准委托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人力资源部薪金高级主管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力资源部薪金高级主管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金高级主管岗位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DT-IPSPC 2035-2004 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22-2004 考勤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59-2004 大中专毕业生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66-2004 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82-2004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65-2004 企业年金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84-2004 失业保险管理标准

津唐盘电[2001]48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高工资标准调整工资分配结构方案

津唐盘人[2001]17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班加点、值班费用包干的规定(试行)

津唐盘人[2001]14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健津贴的暂行规定

津唐盘人[2001]16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执行运龄工资和运行岗位工资级差的通知

3 岗位职责

3.1 岗位关系

本岗位主要对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

3.2 责任

3.2.1 本岗位对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

3.2.2 承担Q/CDT-IPSPC 3002—2004《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3.1条所规定的责任。

3.2.3 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过失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3.3 权限

3.3.1 行使Q/CDT-IPSPC 3002—2004《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3.2条所规定的权限。

3.3.2 行使本岗位工作范围内享有的权限。

4 岗位技能

4.1 具备Q/CDT-IPSPC 3002—2004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4.1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2 本岗位须取得天津市劳动社会保障管理专业资格证书。

4.3 专业知识

4.3.1 熟悉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熟悉劳动法、统计法、企业法、合同法等政策法规知识。

4.3.2 掌握电力生产企业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等专业知识。

4.3.3 了解行政管理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心理学、计算机应用及企业现代化管理等专业基础知识。

5 工作目标

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上报材料准确无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6 工作内容

6.1 周期工作

6.1.1 每周五,编写本岗位下周工作计划及本周工作总结,报人力资源部部长。

6.1.2 每周四, 按照Q/CDT-IPSPC 21822004《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标准》中第6.1.5条,报销外诊医药费。

6.1.3 每月2日前,编制、上报“天津市劳动统计报表”。

6.1.4 每月3日前,编制、上报“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四位一体统计报表”。

6.1.5 每月3日前,按照Q/CDT-IPSPC 2022-2004 《考勤管理标准》中6.5条规定,审核各部门考勤表,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制作误餐费和通讯费、交流干部补助费。

6.1.6 每月5日前,按照Q/CDT-IPSPC 2035-2004 《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中6.3.9条规定,完成劳动生产率分析工作。

6.1.7 每月6日前,编制、上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6.1.8 每月8日前,汇总上月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

6.1.9 每月10日前,按照Q/CDT-IPSPC 21822004《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标准》中第6.1.3条,计算个人缴纳额、企业补充额并编制“基本医疗保险月报”,递交财务审计部。

6.1.10 每月10日前,按照Q/CDT-IPSPC 21652004《企业年金管理标准》中第6.2.3, 计算个人缴纳额、企业补充额并编制“企业年金月报”,上报大唐集团、大唐国际,同时递交财务审计部。

6.1.11 每月10日前,按照Q/CDT-IPSPC 21842004《失业保险管理标准》中第6.4条,计算个人缴纳额、企业缴纳额并编制“失业保险月报”,递交财务审计部。

6.1.12 每月10日前,编制并上报大唐国际“社会保险基金及住房公积金月报表”。

6.1.13 每月10日,按照Q/CDT-IPSPC 2022-2004 《考勤管理标准》中附录A规定和津唐盘电人[2001]17号《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班加点、值班费用包干的规定(试行)》规定,制作员工工资,同时代扣员工电话费、网费,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积金。

6.1.14 每月10日,制作退休人员工资,并代扣电话费、网费。

6.1.15 每月10日,按照Q/CDT-IPSPC 2035-2004 《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中6.5条规定,参加经济活动分析会和经济责任制考核会。

6.1.16 每月中旬,根据员工上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6.1.17 每月中旬,根据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制作员工效益奖,同时下发考核通报。

6.1.18 每月中旬,按照Q/CDT-IPSPC 21822004《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标准》中第6.1.5条,核销内诊医药费。

6.1.19 每月25日前,按照Q/CDT-IPSPC 21662004《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标准》中第6.2.5,编制并向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社会保险局上报“基本养老保险月报”。

6.1.20 每月27日,根据员工岗位变动通知单、人员增减通知单更新“四位一体”数据库。

6.1.21 每月月底,统计员工当月收入台帐。

6.1.22 每季次月2日,完成“天津市季度劳动统计报表”。

6.1.23 每季次月4日,编制、上报“大唐国际季度工资报表”。

6.1.24 每季次月4日,完成大唐集团统计报表。

6.1.25 每季次月初,按照津唐盘电[2001]14号《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健津贴的暂行规定》为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员工发放保健津贴。

6.1.26 每季次月初,完成季度工资分析工作。

6.1.27 每季次月中旬,预测挂钩增长工资。        

6.1.28 每年年底,编制、上报“天津市劳动统计年报”及分析工作;次年年初完成大唐集团、大唐国际“工资基金结算报表”和分析工作。

6.1.29 每年110日前,根据津唐盘电[2001]48号《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高工资标准调整工资分配结构方案》和津唐盘人[2001]16号《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执行运龄工资和运行岗位工资级差的通知》规定调整员工工龄工资和运龄工资。

6.1.30 每年110日前,按照Q/CDT-IPSPC 2022-2004 《考勤管理标准》中附录A.1.9.2规定,制作上年度年休假补助。

6.1.31 每年1月底,完成个人收入对帐工作。

6.1.32 每年1月份,按照Q/CDT-IPSPC 21822004《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标准》中第6.1.2条,建立员工个人帐户;按照Q/CDT-IPSPC 21842004《失业保险管理标准》中第6.3条,核定缴费基数。

6.1.33 每年3月份,按照Q/CDT-IPSPC 21662004《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标准》中第6.2.2条,核定缴费基数。每年34月份,按照Q/CDT-IPSPC 21652004《企业年金管理标准》中第6.1.3和第6.2.9条,做年金利息分摊,并完成个人帐户对帐工作。

6.1.34 每年3月份,配合财务审计部完成蓟县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

6.1.35 每年3月份,完成天津市劳动保障年检工作。

6.1.36 每年3月份,根据大唐国际下达工资基金总量,制作公司工资基金计划。

6.1.37 每年7月份,根据大唐国际政策为退休员工调整退休金。

6.1.38 每年7月份,根据财务审计部提供数据调整住房公积金。

6.1.39 每年7月份,按照Q/CDT-IPSPC 2059-2004 《大中专毕业生管理标准大中专生转正定级》中3.4.3条规定和津唐盘电[2001]48号《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高工资标准调整工资分配结构方案》,调整大中专生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

6.1.40 每年7-9月份,为接触高温作业员工发放高温补贴。

6.2 非周期工作

6.2.1 根据员工调动及员工退休等情况,按照Q/CDT-IPSPC 21662004《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标准》中第6.36.10,为员工办理各种手续。

6.2.2 按照Q/CDT-IPSPC 21652004《企业年金管理标准》中第6.1.5和第6.2.1条,办理员工个人帐户的增加和结算。

6.2.3 根据员工调动情况,按照Q/CDT-IPSPC 21822004《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标准》中附录D和附录E,做员工个人帐户的增减。

6.2.4 根据大唐国际人力资源部的文件规定,为职工投保商业保险及医疗补助金。

6.2.5 根据员工内部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工资、奖金系数。

6.2.6 根据员工增加通知单及原单位工资介绍信,核定调入员工工资,并将员工基本情况、简历录入“四位一体”数据库。

6.2.7 根据员工减少通知单,工资和统计报表做员工减少。

6.2.8 根据员工减少通知单,开员工工资介绍信。

6.2.9 根据员工待岗通知单,调整其岗位工资,执行待岗补贴。

6.2.10 协助企业管理策划部,核实分房员工工龄、学历、职称等基本情况。

7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10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并与本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本岗位进行相应的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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