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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安全用具管理标准
发布时间:2009/6/15  阅读次数:1350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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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具管理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本局安全用具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安全用具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
2.2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01]478号)。
3 管理职能
3.1 各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用具的管理负领导责任。购置安全用具所需经费必须优先保证。
3.2 各单位安监员负责安全用具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保证数量和质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3 局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用具管理情况。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用具管理流程图:见图表二
4.2 安全用具范围
4.2.1 电气绝缘用具:绝缘操作杆、绝缘棒、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罩、绝缘挡板等。
4.2.2 登高安全用具:安全带、脚扣、保险绳及登高板等。
4.2.3 其它安全用具:安全帽、接地线、遮拦、标示牌等。
4.3 安全用具最低定额编制
4.3.1 凡使用安全用具的所(班),必须编制出本所(班)的安全用具最低定额,报局安全监察部审核,单位领导批准,批准后的定额由单位和所(班)各存一份。
4.3.2 安全用具最低定额数量确定原则:以能满足本所(班)进行工作时按规程要求布置安全措施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不留余量为准,对易损安全用具可按最低需用量加以编制。
4.3.3 该定额如需修改,所(班)应将修改理由及改后数量报单位领导批准。所(班)在用安全用具数量就应与单位领导批准后的安全用具定额相符。
4.3.4 各单位对易损安全用具应有适量储备,以备所(班)在用安全用具损坏后及时补充。
4.4 安全用具的购置
4.4.1 购置安全用具须依据安全用具最低定额制定购置计划,并经单位领导批准。
4.4.2 购置的安全用具必须是有进网证并经局安全监察部确定的定型产品。
4.4.3 购置新型安全用具时,必须经过局安全监察部鉴定认可后方可订货。
4.4.4 新购置的绝缘安全用具和登高安全工具,必须经试验部门,检查试验合格,其他安全用具必须经验收检查合格后,登记造册,方可正式使用。
4.5 安全用具管理
4.5.1 班(组)长应经常对本班(组)的安全用具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安全用具经常处于完好合格状态。所(班)安全员应协助所(班)长做好日常安全用具管理工作。
4.5.2 安全用具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并取得试验报告及合格证。被试产品应有编号,试验合格证上的品名、编号,应与被试品相符。
4.5.3 所(班)应按"工具管理三十二字"要求建立安全用具台帐,分页登记安全用具的品名、编号、试验日期、项目、标准及有效期。
4.5.4 经常外出携带的安全用具,特别是易损安全用具,应有保护外套,以防损坏。
4.5.5 安全用具如有损坏,所(班)应及时修理和更换,不合格的安全用具不得与合格的混放在一起。
4.5.6 绝缘工具应保存在指定的干燥的室内,存放整齐规范,防止受潮。
4.5.7 安全帽的颜色规定为:管理岗位人员戴红色,生产人员戴黄色,检修人员戴蓝色,实习和参观人员戴白色。
4.5.8 各单位每半年对所属所(班)的安全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解决存在问题,检查结果应有书面小结。
5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本局《责任绩效工资考核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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