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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9/6/15  阅读次数:5579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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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事故措施计划与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细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我公司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职能与分工、责任与权限、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电安生(1995)687号 电力生产工作规定《反事故技术措施汇编》

3.总   则

3.1为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作好各类事故的超前预防及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有效的控制故障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3.2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反措”、“安措”,即“两措”)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计划、统筹、资金分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人身伤亡、设备事故及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安全劳动卫生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制,精心安排,贯彻实施“两措”计划。

3.3“两措”计划是实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两措”计划具有严肃性、实效性,必须认真完成。

4.管理职能

4.1安监部是“安措”计划汇总编制下文监督实施情况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

a.     彻贯执行上级有关反事故斗争的方针、政策;

b.     检查、监督全公司“两措”计划的实施;

c.     审查公司属各单位送交的“安措”计划,并负责编制公司“安措”计划;

d.     汇总下达公司年度“两措”计划;

e.     每季对“两措”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f.     对各单位的“两措”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2生技部是“反措”(技措)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的主管部门

a.     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反事故斗争的技术措施,

b.     汇总审查公司属各单位的“反措”计划,并负责制定全

公司的“反措”计划。

c.     安排、落实“安措”、“技措”计划的资金。

d.     逐月安排“两措”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日期;

e.     每年12月15日前,做出全年“两措”完成情况总结。

4.3 工会

a.     贯彻党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

b.     审查编制公司“安措”中改善劳动条件及造成人身伤亡和职业病的防护措施;

c.     审议落实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d.     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e.     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职业病防护常识。

4.4                         公司办公室

a.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

b.发放有利于全公司各工作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

     c.组织在岗职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4.5                       公司属各单位

a.         公司属各单位是“两措”计划的实施完成单位;

b.         根据“两措”的内容,负责编制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两措”计划,并上报安监部、生技部;

c.         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

d.         每季将“两措”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报安监部、生技部;

e.         组织发动职工开展反事故斗争及合理化建议活动;

f.         每年12月15日前,作出全年“两措”完成情况总结并填附表二,报安监部。

5.“两措”计划的编制依据

5.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规章、标准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种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生产通报在本单位应执行的。

5.2本单位的安全分析、日常检查及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安全管理漏洞及设备缺陷,威胁安全生产应采取的措施;

5.3本单位安全性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5.4本单位及外单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应采取的事故对策。

5.5国内外在安全生产上的先进经验、部颁反事故技术措施对本单位反事故工作有实际意义的措施。

5.6“反措”计划的内容

a.    防止火灾事故(电气设备);

b.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c.     防止大型变压器、互感器损坏事故;

d.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e.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f.     防止开关事故;

g.     防止接地网事故;

h.     防止倒杆塔、断线事故

i.     防止全所停电事故;

j.     防止交通事故;

k.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5.7“安措”计划内容

a.     防止误登带电设备、误入带电间隔造成的人身触电事故,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b.     为防止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c.     为防止其他各方面人身伤亡事故,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d.     为防止机械、电气设备等转动部分事故而设立的防护装置和保护装置;

e.     为防止受压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

f.     为防止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g.     为保护人身安全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

h.     为保证人身安全所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i.     在电气机械设备上,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标牌、信号和防护设备;

j.     为保证空气清洁或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设置的通风换气装置;

k.     工作厂房、辅助房屋内增设或改善防寒取暖设备,减轻或消除杂音及震动设备;

l.     为保证和改善职工在暑期工作的降温措施;

m.     购置或安全劳动保护书籍、规程、宣传品、录像带光盘等;

n.     举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教育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

o.     建立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措施;

p.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6.“两措”计划项目确定的原则

6.1“两措”计划是以安全生产、防止事故为目的。不论事故、障碍、轻伤或异常、未遂等现象,只要是发生这些现象的因素,可能造成故以及危及职工身体健康的,都应订入“两措”计划内。防止人身事故的措施订入“两措”计划,防止设备事故的措施订入“反措”计划。

6.2订入规程行程制度的反事故工作不再订入两措计划,但由于贯彻不好或尚未贯彻以及贯彻规程制度具体措施可列入“两措”计划。

6.3没有具体措施,只有原则要求的不订入“两措”计划。

6.4一般的研究项目及没有足够根据只凭推测的问题不订入“两措”计划。

6.5器材、施工力量、经费不能落实的不订入“两措”计划。

6.6购置备品、工具、仪器等不订入“两措”计划。

6.7有关职工福利、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计划项目不订入“两措”计划。

6.8大修标准项目所规定的工作,不订入“两措”计划。以防

止事故为目的非标准项目,可列入“两措”计划。

6.9“两措”计划的项目必须是以反事故为目的,有具体行之有效措施,经济上可行的重点项目,不能泛泛地把一切安全工作都订入“两措”计划。“两措”计划一定要针对性强,明确通过这些措失要消灭哪些事故,解决哪些安全生产中的关键问题。要根据必需与可能,分清轻重缓急,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几个问题,效果要明显,防止不分主次,分散力理,厚厚一本,不解决太大问题的做法。

6.10计划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若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特殊情况,单独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和报批。

信息 日志 短讯 邮箱 好友 搜索 引用 回复 No.3

7“两措”计划的编制步骤和方法

7.1“两措”计划的编制是关系到下一年度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方向和具体任务,指导全公司安全工作的纲领性计划,必须列入全公司的重点工作来抓。

7.2公司属各单位下年度“两措”建议计划,根据安全性评价及省公司提出的重点反事故措施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公司下年度反事故重点,分析本单位的事故、障碍、异常、不安全因素,收集各种编制“两措”计划所需资料,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干部充分分析、讨论、研究,编制出本单位下年度的“两措”建议计划(见附表1)。于十月份将“两措”建议计划报安监科、生产科。

7.3公司“两措”计划由安监部、生技部受公司领导委托,共同负责编制,整个编制工作在公司领导下进行。分别组织安全监察、生产技术、材料供应、工会、财务、劳动工资等部门审核各单位上报的“两措”建议计划,“安措”以及安监部为主,生技部参加;“反措”以生技部为主,安监部参加。将各单位的“两措”建议计划项目汇总编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监部于十二月份下发下年度的“两措”计划,予以贯彻执行,并报赣东北供电公司。

8“两措”计划的执行

8.1公司属各单位根据“两措”计划规定日期按时实施,如有问题报生技部、安监部并办理审批手续。

8.2生技部根据属各单位准备情况,将“两措”计划纳入月度、季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8.3各单位在每季初4日将上季度的“两措”完成情况总结(见附表2)注明应完成项、现完成项、完成率、未完成的原因、效益分析等,报安监部、生技部。

8.4难以完成的项目或部分完成项目,必须有书面报告,并向有关部门说明原因,由分管经理批准,另行制定相应的措施。

9.“两措”计划的检查与考核

9.1各单位“两措”计划的完成率必须保证100%,安监部在安全简讯上予以通报,对完成情况不好的,予以曝光和处罚。

9.2安监部根据工作计划对“两措”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主要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存在问题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9.3对“两措”计划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未完成项目经过调整转入下一年度。

10.附则

10.1本细则执行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或改进、完善方案,应及进报安监部。

10.2本细则与国家、省公司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10.3本细则解释权属公司安监部。

10.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两措计划表

单位:               批准:             填报表:     年     月     日

序号

措施内容

完成期限

负责人

主要材料

费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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