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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分厂及班组网站管理规定 | |
1 目的: 规范运行系统的网络系统,使网络能更好的服务于部门、分厂和班组的管理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运行分厂和班组的网站管理。各运行分厂负责本分厂和所辖各班组网站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3 内容要求 3.1网站栏目 3.1.1各分厂网站的栏目应围绕分厂的管理工作设置,具体栏目应包括:安全、分厂管理、运行分析、培训工作、班组建设、党团建设等必备内容,具体栏目展开可根据分厂自身管理特点设立。 3.1.2 栏目内容中,禁止出现反党、反社会、低级和国家有关法律禁止的内容,不准出现商业行为内容。 3.1.3 网站为厂内部管理网站,不准进行INTERNET链接。 3.1.4 网站内容应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分厂应设立主机及服务器,做好网络安全维护工作,防止出现病毒影响全厂网络系统。 3.1.5 各级网站应方便与厂主页内容相互链接。 3.2 网站内容 3.2.1 网站内容以管理信息内容发布为主,信息发布必须是经过分厂领导认真核定的。 3.2.2 各网站可以增设丰富企业文化的内容,但内容必须符合3.1.2项的规定。 3.2.3 各级网站的内容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时效性。 3.2.4 网站建立后,厂各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考核工作将依据网站内容为准,信息发布人应对所发信息内容及正确性负责。 3.2.5各分厂应对网站内容做好备份工作,防止网络事故造成内容丢失。 4 网站的管理 4.1 各分厂及所辖班组的网站由各分厂负责设立、管理和维护,遇有疑难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与厂计算机室联系寻求帮助解决。 4.2 各分厂及班组网站建设必须遵循厂的有关规定,接受厂微机室统一管理,向厂微机室提出申请,得到允许后才能进行网站的建设。 4.3 厂运行管理部门有权对各分厂网站的设立栏目及内容进行检查和考核,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改正。 4.4 各分厂应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分厂的微机网络化管理规定,对所辖班组的网站做出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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