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供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设备所需。
1.4 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1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 供货范围
2.1 设备范围
供方的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2套功能完整的环锤式碎煤机设备与材料。每台环式碎煤机包括的具体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
碎煤机本体及附件,包括转子、机体、联轴器及其护罩等;
电动机及其底座;
液力偶合器(带温升报警装置)
液压站总成(包括油缸、液压站、高压油管、快速接头等)
振动、轴承温升及转速监控仪(含全部传感器和20米音频信号电缆,信号可输送至运煤程控室);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地脚螺栓(包括机体及电动机底座用螺栓);
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价格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碎煤机本体及附件,包括转子、机体、联轴器及其护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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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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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动机及其底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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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液力偶合器(带温升报警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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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液压站总成(包括油缸、液压站、高压油管、快速接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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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振动、轴承温升及转速监控仪(含全部传感器和20米音频信号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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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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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脚螺栓(包括机体及电动机底座用螺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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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2 备品备件
序
号 |
名 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 地 |
生产厂家 |
价格 |
备 注 |
1 |
备品备件 |
|
套 |
2 |
|
|
|
一年用 |
推荐备品备件价格分项表
序
号 |
名 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 地 |
生产厂家 |
价格 |
备 注 |
1 |
备品备件 |
|
套 |
2 |
|
|
|
三年用 |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3 专用工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价格 |
备注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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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4 进口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价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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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1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完全能满足电厂总体设计、设备安装、现场调试运行和维护的需要。如果不能满足,需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方将无偿提供所需要的补充技术资料。
2.1 投标时提供的文件
设备外形图
基础荷载
设备规范表
供货清单
2.2 合同(含技术协议)签订后提供的文件
2.2.1技术协议签订后两周内供方向需方提供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文件, 但不限于此:
a)碎煤机总装图
b)碎煤机基础图及荷载表、整机的荷载表(包括碎煤机的动扰力值、鼓风量等资料)
c)液压站总装图
d)液压系统工作原理图
e)电气控制原理图,电缆及接线图,端子排图
f)总装配说明
g)运行及检修说明
2.2.2供方在收到设计院反馈意见后两周内保证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
2.2.3供方在设备交货时向需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图纸,但不限于此:
a、设备运行、操作说明书;
b、各部件或设备的使用说明;
c、各部件或设备的维修说明及维修质量标准;
d、各部件或设备的规范表;
e、各部件或设备的调整试验规程;
f、各部件或设备的合格证书;
g、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的检验合格证书;
h、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一览表;
i、碎煤机总设计说明;
j、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k、设备总装配图和部件组装图;
l、设备基础和电气、控制接口资料;
m、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n、控制原理资料;
o、技术参数表。
2.2.4 图纸标明随每项部件所供给的附件,以及部件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
2.2.5 最终图纸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2.2.6供方将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上均应标明“xxx电厂一期工程专用”字样。
2.2.7 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均应作出明显的标记。
2.2.8 供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规范书所要求的。如需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规范书以外的资料,供方也需及时无偿地提供。
2.2.9 供方提交给需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均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2.2.10 提供文件份数
供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10份文件,其中提供给设计单位2份,业主8份,同时提供业主电子版文件一份(文本文件WORD97,图形文件AutoCAD14 for windows)。
投标方在投标时提供标书的同时应提供2套优盘的电子文件。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