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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3/30  阅读次数:39258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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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定标准
  
4.1   预审的评定是对申请表及预审资料全面审核后的综合评定。其结论分通过与不通过两种。
4.2   符合以下各条要求者,可评定为预审通过。
4.2.1   申请及预审资料齐全(递交资料的项目、内容、数量应符合本细则第三章3.1.2及3.1.3条款的要求)。
4.2.2   资料反映的情况与等级标准中相应的要求基本相符。
       (1) 所申报的试验室类型与等级标准中对该型试验室的要求基本相符(对照等级标准中试验室类型划分及本细则附件一)。
       (2) 所申报的资质等级标准中对该级试验室的要求基本相符(对照等级标准中各附表及本细则附件一)。
4.2.3   文字、图表填写清楚,字迹端正,内容详细、明确。
4.3   凡有以下任何一条者,均评定为预审不通过。
4.3.1   所递交的申请表及预审资料不齐全。
4.3.2   所申报的试验室类型与等级标准中对该类型的要求不相符合。
4.3.3   试验室行政负责岗位人员未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3.4   需独立操作或出证的操作人员持证率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
4.3.5   人员配备和素质与等级标准的要求相距甚大,或中心型一级试验室的人员配备与素质未达到等级标准的要求。
4.3.6   按等级标准中附表3所要求的试验项目内容开展率未达到要求。或主要试验项目不全或不能开展的试验内容,中心型一级试验室不得超过5%,且限于非常规试验项目;中心型二级试验室不得超过10%,且限于非常规试验项目;对现场型试验室不作限定,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3.7   与所开展的试验项目范围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不全。
4.3.8   与所开展的试验项目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配备不全。
4.3.9   计量受检范围内,有主要仪器、设备未持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
4.3.10   按等级标准所要求的管理制度内容,制订率不足90%。或主要管理制度不全。
4.4   现场评审的基本评定方法:
4.4.1   评审项目划分:
       (1) 评审项目系等级标准内容中所列的各个项目(见等级标准中附表1、附表2、附表3)。
       (2) 评审项目分大项与子项。每个大项包括若干个子项。
       中心型试验室共有9大项,包括65个子项。
       现场型试验室共有9大项,包括51个子项。
       (3) “评审记录表”中带“★”号的项为重点项。不带“★”号的项为一般项(评审记录表的表式见本细则附件二)。
4.4.2   子项的评定:
       (1) 评审员应对“评审记录表”中的各个项次,逐项进行评定。
       (2) 对各评审项目要求和评定方法的掌握可参见本细则附件一。
       (3) 对每个子项的评定结果,分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三种。
       当该项情况符合标准要求时,可评定为通过,在“评定结果”栏中记“Y”(Yes)。
       当该项情况基本符合标准要求时,可评定为基本通过,在“评定结果”栏中记“P”(Pass)。      
       当该项情况完全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评定为不通过,在“评定结果”栏中记“N”(NO)。
4.4.3   总体评审结果的确定:
(1) 总体评审结果以各个子项的评定结果为依据。它是评审组编写评审结论的主要根据。
       (2) 任一带“★”号的重点项不通过时,则评定为总体评审不通过。
       (3) 当不通过的一般项数小于子项总数的1/10,或不通过及基本通过的一般项数小于子项总数的2/10时,可评定为总体评审基本通过。评审组应向被审单位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在以后监督检查评审时,应列为复查项目。
       (4) 当不通过的一般项数大于子项总数的1/10,或不通过及基本通过的一般项数大于子项总数的2/10时,则可中止现场评审。由评审组规定1~3个月的整改期,在整改期后,经评审组进行一次性补充评审,如确认已符合通过要求者,则可评定为总体评审通过。如仍确认不符合通过要求者,则评定为总体评审不通过。
       (5) 如超过整改期未向主管认证机构申请一次性补充评审者,评审组可视其为整改无效,则可评定为总体评审不通过。
4.5   评审报告:
4.5.1   评审报告是反映现场评审结果的正式文件(表式请见本细则附件三)。
4.5.2   由评审员在现场评审时填写的“评审记录表”以及抽查、抽考的记录、报告等资料,是起草评审报告的基础资料。
4.5.3   评审报告主要有“评审工作概况”、“评审意见”、“评审结论”三部分。
4.5.4   评审意见包括肯定的意见、否定的意见并提出存在问题及要求改进的意见。用语应简单、明了、准确、具体、客观。尽量用量化词,避免不确定用语。
4.5.5   评审结论应明确写出对申请认证的资质等级是否可以通过认证的结论及处理意。用语应简明、扼要,结论明确。
附件一(一):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设试验室资质认证评审表条文说明中心型土建试验室
       附件一(二):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设试验室资质认证评审表条文说明现场型土建试验室
附件二(一):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评审记录表中心型土建试验室
附件二(二):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评审记录表现场型土建试验室
       附件三(一):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评审报告
       附件三(二):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评审报告填写说明
       附件四(一):《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等级证书》样式及说明
       附件四(二):《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等级附表》样式(封面、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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