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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耗工作是我厂一项长期的主要工作之一,尤其是运行方式,运行调整工作直接影响到全厂三大指标。为了充分调动运行人员的经济调整工作积极性,向优秀发电企业的经济指标标准靠近,现对原小指标竞赛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更趋合理,现予以公布实施。
一、 奖励办法
1. 各分厂奖金数额采取按月承包考核计奖。
2. 各分厂根据岗位责任轻重、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各班组和个人之间根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必须拉开档次,不许搞平均分配。
3. 机、炉运行班长应是司机、司炉平均奖金的1.3倍。
4. 其余各分厂班长应是全班平均奖金的1.5倍。
5. 值长奖金是当值机、炉班长平均奖金的1.2倍。
6. 各分厂应根据厂《小指标竞赛奖励考核办法》制定出本分厂的二级考核细则报生技部备案。
二、 奖励范围
1. 发电一分厂、发电二分厂、除灰分厂、化学分厂(含取样、化验人员)、燃料分厂、热工检修分公司等各单位的运行人员及分管运行工作的有关人员。
2. 锅炉检修分公司的竖井班。
3. 热工检修分公司温度、流量班。
4. 生技部及有关部门分管运行管理工作、经济指标分析工作以及与经济指标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
三、 管理办法
1. 小指标竞赛实行三级考核制度,即厂考核分厂、分厂考核班组、班组考核岗位。
2. 生技部试验组人员,每天收集一次记录表纸进行单机、单炉指标统计,月末并排出班组名次。
3. 对未列入本考核细则的、影响经济运行的事项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
四、 考核细则
发电一分厂
1. 主蒸汽压力(机侧)未完成12.75MPa,每降低0.05MPa扣200元。
2. 主蒸汽温度(机侧)未完成532℃,每降低0.5℃扣200元。
3. 再热蒸汽温度(机侧)未完成532℃,每降低0.5℃扣200元。
4. 锅炉飞灰可燃物完不成2.0%,每升高0.1%扣100元。由于锅炉影响无化验结果,没及时汇报每次扣发电一分厂100元。
5. 给水温度未完成242℃,每降低1℃扣100元。
6. 补水率未完成2%,每升高0.1%扣100元。
7. 脱氧器溶解氧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每降低1%扣50元。
8. 厂用电率未完成月计划值,每升高0.1%扣200元。
9. 锅炉排烟温度完不成月计划值,每升高1℃扣200元。
10. 真空指标未完成月计划值,每降低1KPa扣200元。
11. 端差未完成月计划值,每升高1℃扣200元。
12. 脱氧器排氧门开度要适量,如开度过大造成大量排汽,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13. 水塔水位应经常保持高水位运行,水篦子堵塞应及时清扫,水塔每跑一次水扣200元。
14. 真空达95KPa仍保持两台循环泵运行,每次扣100元。
15. 发电机氢气湿度大于10克/立方米,运行人员未及时排污处理,每次扣50元。
16. 各电度表不准、失灵,不按时填写缺陷单,一次扣50元。(以单为准)
17. 汽机循环泵、给水泵、排水泵,锅炉送风机、引风机、球磨机、排粉机等作业,电气运行人员停、送电15分钟内必须到现场,否则影响到经济发电的每次扣100元。(以接到通知单为准)
18. 抄算表不合格发现一次扣50元。
19. 不按时记表、报表,一次扣100元。
发电二分厂
1. 主蒸汽压力(机侧)未完成8.9MPa,每降低0.05MPa扣300元。
2. 主蒸汽温度(机侧)未完成532℃,每降低1℃扣300元。
3. 锅炉飞灰可燃物完不成3.8%,每升高0.1%扣100元。由于锅炉影响无化验结果,没及时汇报每台次扣发电二分厂100元。
4. 给水温度未完成217℃,每降低1℃扣200元。
5. 补水率未完成2%,每升高0.1%扣100元。
6. 脱氧器溶解氧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每降低1%扣50元。
7. 厂用电率未完成月计划值,每升高0.1%扣200元。
8. 锅炉排烟温度完不成月计划值,每升高1℃扣300元。
9. 真空指标未完成月计划值,每降低1KPa扣300元。
10. 端差未完成月计划值,每升高1℃扣200元。
11. 由于给水门不严,炉在停炉期间为了防止锅炉打水压,开事故放水门造成排污罐压力增高,增加了补水量而没有采取其它措施,发现一次扣200元。
12. 脱氧器排氧门开度要适量,如开度过大造成大量排汽,每发现一台次扣100元。
13. 脱氧器用汽应根据运行方式合理使用汽源,如发现使用不合理,一次扣100元。
14. 脱氧器水位保持在规程范围内,因水位低影响机、炉启动及供暖,一次扣200元。
15. 水塔水位应经常保持高水位运行,水塔专责人应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及时调整,水塔水篦子堵塞应及时清扫。水塔每跑水一台次扣200元。
16. 真空达95.0KPa仍保持两台循环泵运行,每次扣100元。
17. 排水泵不好用,使用汽抽子时排完水应及时停用,如排完水后仍运行,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18. 胶球装置投入率必须达95%以上,单台机每降低5%扣100元。
19. 锅炉冒黑烟连续10分钟以上(启、停炉除外),一次扣100元。
20. #1、2沉淀池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和微珠奖励150元,不合格扣150元。
21. 发电机氢气湿度大于10克/立方米,运行人员未及时排氢处理,每台次扣50元。
22. 各电度表不准、失灵,不按时填写缺陷单,一次扣50元。(以单为准)
23. 汽机循环泵、给水泵、排水泵,锅炉送风机、引风机、竖井磨煤机等作业,电气运行人员停、送电15分钟内必须到现场,否则影响到经济发电的每次扣100元。
24. 抄算表不合格发现一次扣50元。
25. 不按时记表、报表,一次扣100元。
化学分厂
1. 不按标准取样、缩分(包括点火油),发现一次扣200元。
2. 入炉煤化验不按标准进行,发现一次扣200元。
3. 由于化学原因影响机、炉启动及供暖,一次扣200元。
4. 机、炉启动,化验水质不及时和不按标准进行,一次扣50元,10分钟内找不到化验人员扣200元。
5. 化验记录不认真、有差错,每处扣20元。
6. 补水率增大,不及时汇报及查找原因,每次扣100元。
7. 化学人员没及时取飞灰样每次扣100元。
除灰分厂
1. 除灰泵房供水不能满足锅炉除灰用水,以开细河放水门为界,每次扣200元。
2. 由于除灰一泵水位保持过高,影响锅炉除灰或水流出地面,发现一次扣200元。
热工检修分公司
1. 主要经济仪表不准,发现一次扣50元。
2. 不及时处理和检修故障表计,一次扣50元。
燃料分厂
1. 锅炉下煤管下杂物(包括大矸石)影响给煤机正常运行,每次扣100元。
2. 由于配煤原因造成锅炉投油、灭火,一次扣300元。
3. 卸煤不净,不清扫车底或清扫不合格,每节车箱扣50元。
4. 铁轨积冰不及时清除,影响进煤,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5. 路基残煤不及时回收,造成堆积过多,每次扣100元。
锅炉竖井考核:
1. 备用炉竖井磨煤机的轮锤保持完好,在启动时发现轮锤不完整和影响正常启炉,发生一次扣100元。
2. 由于检修质量,造成锅炉未能满负荷运行,发生一台次扣100元。
3. 由于工作不积极主动,延长竖井磨煤机作业时间视情节轻重,每次扣50~200元。
五、 综合考核
1. 汽水损失率未完成1%,每上升0.1%,扣值长组、化学分厂、发电一分厂、发电二分厂各100元。
2. 各种汽、水不及时回收或该关的疏、放水门没关严,每发现一处扣责任单位50—200元。由生技部组织化学、发电一、二分厂,每月进行检查不少于1次。
3. 竞赛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
4. 不按规程规定参数并炉使汽机侧汽温下降达30℃,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 加、减负荷速度不按规程规定的速度执行,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6. 各运行表报、运行日记应按时.准确地进行记录,如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出扣责任单位50元。
7. 运行中能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如清扫复水器,及时回收汽、水和改变运行方式等,视经济效果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8. 完不成厂用电率月计划值,每升高0.1%扣值长组100元。
9. 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得好,如供电煤耗、厂用电率,汽、水损失大幅度下降,对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嘉奖200-500元。
10. 月停机、停炉的时间超过半个月的机、炉运行人员,得当月奖金50%。全月停机、停炉人员不得奖。
11. 高压蒸汽母管压力低于8.75MPa,10分钟之内不能恢复正常时,扣值长组100元、发电二分厂200元。
12. 指标统计人员月统计无差错,得月竞赛奖60元。发现一次统计不实或有差错以及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扣20元。
本考核办法由生技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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