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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检验的适用范围、检验范围、检验资格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09/6/11  阅读次数:821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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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检验的适用范围为:除原子能锅炉以外的所有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它包括: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电加热锅炉、水容量小于30L的蒸汽锅炉、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或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的热水锅炉。常压热水锅炉亦在适用范围内。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定期检验亦参照相应条款执行。  
       锅炉检验范围,包括了锅炉本体受压元件的:内、外部;燃烧设备,炉墙(拱)及保温;锅炉的安全附件及各种联锁装置;锅炉范围内的管道、主要承重部件(如:大板梁,各承力柱及梁、吊杆等),膨胀指示装置及吊架;锅炉出口的分汽(水)缸以及对水质管理和水质处理设备检验等。由于各种锅炉结构不同,各种锅炉的检验重点稍有不同,但性质都是一样的。目的是查出缺陷、隐患,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锅炉检验资格是当地锅炉安全监察部门或由他们授权的检验单位,才能实施法定检验。按“定检规”的规定,“从事锅炉检验工作的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检验项目和级男小的检验资格。 检验人员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对检验人员要求有较高的综合水平,有一专多能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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