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壳式锅炉的炉胆、管板、平板因局部过热等原因造成鼓包、凹瘪(向内鼓包)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采用顶压复位的方法进行修理。其具体应用范围如下:
1、轻微变形,如锅炉炉胆局部过热造成的凹凸鼓包变形,当变形部位呈圆弧形,高度不超过外径的1.5%,且最大不超过20mm时,可以暂时不修理,但要做好
样板,定期测量检查,进行监视。
2、当炉胆凹凸变形高度超过20mm,但筒壁减薄不超过原壁厚的20%,且变形部位没有发现裂纹和过热烧损现象时,可以采用顶压复位的方法修理。当筒壁减薄量超过20%原壁厚度,有过热、裂纹等严重缺陷时,不能采取顶压复位的方法修理,应进行挖补修理或更换炉胆。
3、锅筒的鼓包变形一般不宜采用顶压复位的修理方法,应采用挖补修理。
4、管板和平板部分的凹凸变形,要根据造成变形的原因和变形程度决定修理方法。一般由于制造粗糙,凹凸变形高度在10mm以内,可不作修理。超过上述数字、且
钢板厚度能满足工作压力需要时,可顶压复位。管板或平板部分的凹凸变形如超过25mm时,就不能采用顶压复位的修理方法,必须采用挖补修理。
5、变形部位及附近钢板发现有裂纹或热烧损现象时,不论其变形量大小。都不能采用顶压复位的修理方法,必须采用挖补进行修理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