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供应部质检工程师工作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质检工程师岗位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质检工程师岗位的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工作3年以上,了解电力生产过程,熟悉燃料接、卸、排、送工作程序,熟悉基本的经济管理知识,对燃料化学分析及试验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
2.2.2 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2.2.3 全面掌握《火力发电厂煤质试验方法》及煤质指标的国家标准,熟知化验设备的性能和要求。
3 职责与要求
3.1 在燃料供应部主管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燃料质量监督管理和燃料采制化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直接监控入厂煤数量、质量。统筹安排燃料进厂、存储、掺配烧和调整煤源结构工作提供决策性依据。
3.2 负责执行国家标准和国电集团公司及本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督促燃料监督专业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
3.3 负责对进厂煤采制化全过程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工作。现场指导并解决采制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采制样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国标操作现象。
3.4 协助主管副主任建立健全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修改、完善技术标准和分析规程、工作规程。
3.5 负责小窑煤制样及分析编号的编制、核对及保密工作。对煤样的安全性、真实性负责。
3.6 负责煤质盈、亏及煤质纠纷的业务协调和对外工作。
3.7 负责燃料化验报告的审核及发送工作。
3.8 负责指导化验班技术工作及定期工作,协调煤质管理过程中各部门、各专业的业务关系。
3.9 负责监督、抽查化验结果和化验用、分析用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投用率。
3.10 负责标煤、药品、化验设备等采购计划的审核和定期计量、校验工作。
3.11 完成其他交办的各项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燃料供应部主任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