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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部化学运行班长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2009/6/15  阅读次数:850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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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部化学运行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运行班长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运行班长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管理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从事化学运行工作十年以上且具有五年以上备员岗位工作经验。
2.2.2                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长期运行倒班工作。  
2.2.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
3                        职责与要求
3.1            在运行部主任、主管化学副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工作。当班期间在值长领导下组织全班人员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保障安全、经济运行。
3.2            领导、组织全班人员共同搞好班组建设及管理工作,督促全班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3.3            认真执行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加油、清理等定期工作制度。
3.4            领导全班人员正确处理事故及异常。负责对本班所发生事故及不安全情况的分析,并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3.5            负责组织班组的生产技术培训、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经济和文明管理等工作。
3.6            负责当班各岗位的人员调整、工作分配。 在水处理专责有较大操作时或水处理主值班员、水处理值班员缺岗时,协助水处理主值班员或水处理值班员进行工作。当机炉启动、热网、凝汽器有较大泄漏时,协助水汽主化验分析员进行工作。
3.7            工作程序:
3.7.1                班长交接班时的工作:
3.7.1.1   班长必须按厂部下发的运行倒班表值班,因故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向值长请假,并经值长批准。
3.7.1.2   接班班长必须在正点前三十分钟到达现扬,组织班前会,听取交班班长介绍生产情况,并布置当班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按要求亲自了解设备状况和参数。
3.7.1.3   化学运行班长应亲自检查:
3.7.1.3.1                除盐水流量、压力。
3.7.1.3.2                生水压力以及表盘上重要表计指示。
3.7.1.3.3                水处理系统、除盐系统设备运行、备用及检修状况。
3.7.1.3.4                酸碱液位、除盐水箱水位情况。
3.7.2                接班班长应向交班班长了解:
3.7.2.1   电负荷、锅炉蒸汽流量、汽包压力。
3.7.2.2   水汽质量及疏回水回收情况。
3.7.2.3   酸碱及其它水处理材料储备情况。
3.7.2.4   净水公司来水及雨水泵运行情况。
3.7.2.5   各系统运行方式的改变。    
3.7.2.6   检修工作票内容、工期和安全措施实施等情况。
3.7.2.7   本班和上班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发生的原因以及处理经过等。
3.7.3                接班班长需查阅:
3.7.3.1   化学运行班长工作日志。
3.7.3.2   设备缺陷记录薄。
3.7.3.3   工作票登记薄。
3.7.3.4   命令指示薄。
3.7.3.5   设备定期工作表。
3.8            接班班长根据了解的情况,对威胁设备安全、影响生产等重要问题,应重点检查,并应记录于缺陷登记本内,同时报告值长和化学技术员,请其安排通知有关检修人员尽快消除。
3.9            班长正式接班后,应按照设备运行情况、运行参数、主要设备检修、设备缺陷、本班的操作任务、设备运行方式、全班人员出勤及精神状态,及时向值长汇报,并听从其命令指示。
3.10    交班班长必须在正点交班前三十分钟做好下列交班准备工作:
3.10.1        查阅各专责设备运行情况。
3.10.2        检查各专责运行日志及操作记录薄并签字。
3.10.3        听取各专责主值班员的汇报。
3.10.4        填写好各种记录薄。
3.10.5        清点需要交待的资料、工具以及检修准备工作。
3.10.6        交班前工作检查完毕后,把当值工作生产情况向值长作简要汇报。
3.11    在交接班会上,交班班长应主动、耐心细致地向接班班长交待和介绍当班生产情况以及注意事项。
3.12    交班应以记录薄为主,记录应清楚无误,口头交待应为补充解释,因未交待或因交待不清,以至有错误而发生事故,由交班班长负责。
3.13    正常情况下,交接班必须正点进行,交接班班长须先在班长日志上签字。办理正式交接手续。班长不能正点交班时,必须向值长汇报,听候指示。
3.14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不同意见,应向值长或主管化学运行副主任汇报,听候处理,不得争吵和强行交接班。
3.15    接班班长未能按时接班时,交班班长应报告值长或主管运行副主任并继续工作,直到有人接班。
3.16    办完交接手续后,到指定的地点组织召开班后会,听取各专责详细汇报,并进行总结分析工作。
3.17    对周、月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汇报、开好班前会,班前会明确本班任务、完成措施及注意事项,班后会要小结当班的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好学习班的工作。
3.18    每个学习班时间,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每月召开一次经济分析会。
3.19    每周、月将有关记录、报表及时上报。
3.20    班长应认真执行公司、运行部的培训计划,组织本班人员业务学习,制订班组培训计划,经常开展岗位练兵、考问讲解、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各种练兵活动。审定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提高全班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经常围绕生产关键,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QC活动。
3.21    做好本班所管辖设备及公共部分的卫生清扫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运行部主任及副主任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及运行部有关规定考核。
5                        附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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