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企业管理策划部副部长(档案)岗位的工作,不断提高本岗位工作绩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企业管理策划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秋颖。
本标准主要初审人:张晨东。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陈会平。
本标准批准人:陈会平。
本标准委托企业管理策划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管理策划部副部长(档案)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策划部副部长(档案)岗位的工作。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
Q/CDT-IPSPC 2043-2004 档案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97-2004 人事档案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54-2004 图书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94-2004 对外提供资料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49-2004 值班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96-2004 生产调度会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11-2004 安全工作例会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36-2004 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27-2004 财务预算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52-2004 生产设备异动管理标准
3.1 岗位关系
本岗位主要对企业管理策划部部长负责。
3.2 责任
3.2.1 本岗位对档案管理工作负责。
3.2.2 承担Q/CDT-IPSPC 3001—2004《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3.1条所规定的责任。
3.2.3 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所造成的直接责任。
3.3 权限
3.3.1 行使Q/CDT-IPSPC 3001—2004《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3.2条所规定的权限。
3.3.2 行使本岗位工作范围内享有的权限。
4.1 执行Q/CDT-IPSPC 3001—2004《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4.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2 专业知识
4.2.1 熟悉《档案法》、档案管理制度及有关法规。
4.2.2 掌握档案流程及管理的各个环节。
4.2.3 掌握档案管理和保护技术知识。
4.2.4 熟悉生产和基建管理流程。
4.2.5 了解行政综合管理事务。
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安全,档案归档率100%,完整率98%,准确率100%。
6.1 周期工作
6.1.1 每个工作日上午8:15参加生产调度会(部长外出时),按照Q/CDT-IPSPC 2096-2004《生产调度会管理标准》的6.4.3条进行汇报。
6.1.2 每周按公司值班表进行值班,按照Q/CDT-IPSPC 2049-2004《值班管理标准》6.2条、6.6条和附录A规定报到、值班、填写值班记录。
6.1.3 每周一下午1:00参加公司中层干部例会,汇报周工作情况,接受工作任务,了解公司整体工作情况。
6.1.4 每月10日左右参加经济活动分析会,执行Q/CDT-IPSPC 2136-2004《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6.5条。
6.1.5 每月10日左右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执行Q/CDT-IPSPC 2111-2004《安全工作例会管理标准》6.2.14条。
6.1.6 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编制下月工作计划。
6.1.7 每月检查档案人员对上年度所交档案的归档工作,执行Q/CDT-IPSPC 2043-2004《档案管理标准》6.2条、6.3条、6.4条、6.5条、6.6条、6.7条。
6.1.8 每年底组织完成各部门专业技术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
6.1.9 每年底完成档案工作总结。
6.2 非周期工作
6.2.1 作好人事档案的保管管理工作,按照Q/CDT-IPSPC 2097-2004《人事档案管理标准》6.3.1条、6.4条、6.5条、6.7条、6.8条执行。
6.2.2 作好技术资料、图书管理工作,达到图书管理目标,按照Q/CDT-IPSPC 2154-2004《图书管理标准》6.6条、6.7条执行。
6.2.3 做好对外提供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Q/CDT-IPSPC 2094-2004《对外提供资料管理标准》6.2条、6.3.1条、6.3.2条执行。
6.2.4 作好资料的复印、印刷管理工作,按照Q/CDT-IPSPC 2027-2004《财务预算管理标准》6.3.8条执行。
6.2.5 按上级规定作好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6.2.6 协助作好企业管理策划部的接待、会议、业务招待等其他管理工作。
6.2.7 作好生产设备异动申请和异动报告的催交、发放、存档工作,按照Q/CDT-IPSPC 2052-2004《生产设备异动管理标准》第7.1.2和7.2.2条执行。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企业管理策划部部长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10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并与本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进行相应的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