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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锅炉机组的停止
第一节 正常停炉
6.1.1 停炉前的准备工作:
1、 停炉前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发现的缺陷登记。
2、 对事故放水电动门,对空排汽门做可靠性试验。
3、 校对汽包各水位计一次。
4、 大修或长期停炉,应提前联系燃料,停止物料制备,将炉前原煤仓、石灰石粉仓排空。
5、 检查燃油系统处于良好备用,各油枪点火试验正常。
6、 七天内短时间停炉,炉前原煤仓煤位尽可能降低。
7、 停炉前应进行一次全面吹灰。
8、 把准备工作做完后,将情况汇报值长。
6.1.2 停炉操作:
1、 正常停炉是指按规定降低锅炉负荷,使汽轮机与锅炉解列而不引起温度和压力发生大的波动,同时尽量使锅炉处于热备用状态。
2、 减少煤量和风量,根据情况缓慢降低锅炉负荷。
3、 在负荷降低到50%以下前吹灰一次。
4、 在停炉过程中,注意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得超过40℃,最大不超过50℃
5、 根据汽温情况,退出减温水系统。
6、 维持锅炉的正常水位,必要时,将汽包水位调节器置于手动方式。
7、 当床温降至760℃时,联系除灰值班员退出除尘器运行,投入床上辅助油枪。
8、 停运石灰石系统。
9、 减少床上辅助油枪的燃烧功率,使床温下降速率保持在(1~1.5)℃/min。严格控制降温、降压速度,主、再热蒸汽温差不应超过50℃。一般维持在30℃以下,再热汽温度不应高于主蒸汽温度。密切监视主、再热蒸汽的过热度应≥56℃,严防汽轮机水冲击事故发生。若有必要,可启动风道点火燃烧器。
10、 将机组降到最小稳定负荷,维持最小机组负荷约30分钟,以使旋风分离器内的耐火材料逐渐冷却。另外,旋风分离器受热面壁温升高到460℃以上时,应自动打开旋风分离器上集箱对空排汽阀。
11、 当锅炉负荷降至额定负荷约10%以下时,打开主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并注意控制锅炉的冷却速度。
12、 当电负荷降至零时,解列停机后依汽压情况投入旁路系统运行。
13、 当床温降至520℃时停止床上辅助油枪。
14、 停运所有油燃烧器,继续监视氧量水平和床温。锅炉熄火后,一、二次风机、引风机和播煤增压风机(或开启旁路电动门)仍需运行至少5分钟后方可关闭,以便吹扫炉内可燃物。停止向炉膛送风前,应确保烟气含氧量13%以上。当锅炉停运时间超过5天,应利用冷渣器将床料排完。
15、 停止排渣系统运行。
16、 停运各化学加药系统和连续排污系统。
17、 锅炉停炉后,若需维持锅炉压力,在吹扫结束后关闭各风机,关闭所有相关的风机挡板以使机组进入热备用状态,当汽包压力已降至安全阀最低整定压力以下,并且没有足够的蓄热产生蒸汽而使安全阀动作时,关闭主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当炉内无燃烧时,疏水门和空气门应关闭。不同的是,旋风分离器受热面保护系统将对该受热面管进行自动保护。
18、 播煤增压风机、一、二次风机、引风机停运后,高压流化风机应继续运行,为防止损坏“J”阀组件,高压流化风机在“J”阀回料器被冷却到250℃以下之前不得停运。
19、 停运暖风器,将疏水倒定扩或地沟,检查暖风器供汽和减温水已关闭严密,停运1#、2#疏水泵运行。
20、 停炉后,应将停炉及冷却过程中的主要操作及所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有关的记录薄内。
6.1.3 压火热备用:
压火热备用时,应使平均床温在650℃以上。当锅炉压火时,应首先停止给煤,并监视锅炉出口处的氧量,一旦氧量开始上升,停止向炉膛供风,以使流化床热损失减到最小。氧量增加说明料层大多数燃料已经被燃尽,因而可以通过将风量减至零而安全的进行压火热备用。而后停止石灰石给料系统、播煤增压风机、一、二次风机和引风机。高压流化风机应一直运行到“ J ”阀被冷却到250℃以下时方可停止其运行。关闭所有风门挡板,以使热损失最小。压火前尽量维持锅炉较高的床层厚度,停运排渣系统;压火后应保持正常汽包水位。
第二节 停炉后的冷却
6.2.1 锅炉停炉后密闭各烟风挡扳,防止急剧冷却。
6.2.2 熄火10小时后,可开启引风机挡扳,进行自然通风。压力降至0.2Mpa时,汽包温度在120℃以下时开启锅炉本体各疏水门和空气门。
6.2.3 床温降至400℃时,启动一台引风机,二次风机,一次风机,对炉膛进行强制通风冷却。但风机挡板开度不应过大,控制降温速率在(1~1.5)℃/min以内。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40℃,最大不超过50℃。
6.2.4 床温降至150℃时,停运一、二次风机,开启炉膛下部人孔门,根据降温速率可适当调大炉膛负压值。
6.2.5 当炉内温度降至60℃以下时,停运引风机、高压流化风机
6.2.6 如锅炉停运热备用或不必加快锅炉冷却时,可不进行强制通风冷却
6.2.7 锅炉的防冻
1、 冬季本体及管道的防冻:
(1) 进入冬季前全面进行防冻检查,不能有裸露的管道。
(2) 运行中的管道不流动的部分,能排空的进行排空,不能排空的定期进行排放或采取微流的方法,防止管道冻结。
(3) 停用的锅炉尽可能采用干式保养,必须进行湿式保养时,过热器和再热器部分应采取加热措施。
(4) 投入所有的防冻伴热系统。
2、 回转设备的冷却水应保持流动,否则应将冷却水系统解列,放去存水。
3、 油系统伴热应保持投入运行。
4、 所有厂房门窗、卷帘门应关闭严密,必要时,炉零米应加点炭火炉。
5、 厂房内采暖系统应投入正常。
6.2.8 停炉后的注意事项:
1、 锅炉尚有压力或转机未切除电源时,必须有专人监视。
2、 停炉降压时,降压速度为0.05~0.1Mpa/min,汽包壁上下温差不大于50℃,一般情况严禁急剧冷却。
3、 停炉后维持汽包最高可见水位。
4、 停止锅炉上水后,立即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保护省煤器。
5、 关闭炉前燃油系统来油、回油手动总门,各油枪进油手动门;关闭燃油蒸汽吹扫总门,各油枪蒸汽吹扫手动门,开启疏水门放尽管道积水。
6、 停炉热备用时,应密闭各处挡板,关闭所有截门,尽量减小汽温汽压的下降。
6.2.9 停炉后的保养
为保证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避免在停运期间发生锈蚀,采取以下停炉保养措施:
1、 如锅炉停用时间超过一周,锅炉应全部充满加有能防腐蚀的联氨脱氧碱性水进行保养;若因为气候条件不允许锅炉充水时蛴τ畔炔捎贸涞ūQ蝗绻S檬保杞谐醒共考煨藁蛲S檬奔湓谝恢芤阅谑保蛴畔炔捎萌嚷娓煞ūQ?BR> 2、 在停用期间,锅炉采用充水保护时,必须防止锅炉结冰,必要时可启用风道点火燃烧器输入少量热量,使整个锅炉的温度在冰点以上。
3、 热炉烘干保养法:
(1) 炉床层塌落后,关闭各风、烟挡板和炉门,紧闭烟风系统。
(2) 锅炉汽包压力降至0.5~0.8Mpa时开启各疏、放水门迅速将锅炉内存水放掉。
(3) 当汽包压力降至0.1~0.2 Mpa,打开所有空气门。
(4) 当锅水已基本放尽且床温降至约120℃时,启动高压流化风机、引风机、二次风机、一次风机,投入两台风道点火燃烧器以维持风室温度220℃~300℃,用热风连续烘干10~12小时后停运。当省煤器出口烟温降至120℃以下时,关闭各本体空气门、疏放水门。
(5) 烘干保养过程中,要求锅内空气相对湿度<70%或等于环境相对湿度。
4、 充氮法
(1) 在停炉后,结束对所有内部承压部件的检查或维修保养前,不得向锅炉充氮。
(2) 锅炉停运后,当汽包压力降至0.5MPa时,接好充氮系统,充氮系统通过高温过热器出口集箱接入。
(3) 汽包压力降至0.3MPa时,开始向锅内充氮气。用氮气罐出口调整阀将压力调整至0.3~0.5MPa,,当锅内压力低于此值时,氮气自动充入锅内。在保持0.3~0.5MPa的氮压条件下,开启锅炉所有的疏、放水阀,利用氮压排尽炉水后,关闭疏、放水阀。
(4) 全面检查锅炉汽、水系统,严密关闭各空气门、疏放水阀 、排污阀、给水、主汽管道及其疏水阀等,使整个充氮系统严密。
(5) 充氮保养期间,应保证锅内氮气压力大于0.03MPa,氮气纯度大于98%,同时,运行人员应每班记录氮压二次。
5、 如果停用的锅炉不放水,则汽包水位以上的区域也应充入氮气,当停炉后汽包压力
6、 降至0.035MPa时,汽包水位以上的区域应建立起氮气覆盖层。
7、 联氨和氨溶液法:
(1) 在余热烘干后,通知化学值班人员,用氨泵向给水系统加联氨和氨。
(2) 向锅炉上水至过热器空气门见水后关闭,联氨浓度为200mg/L。
(3) 炉水氨浓度降低、联氨含量少或PH值不合格时,由化学用加药泵向炉内加药,用氨水调PH值至10.0~10.5。
(4) 锅炉保护期间,通过炉水采样器检测药液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5) 每周测定联氨含量及PH值各一次,低于标准应予以调整,出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 保护期间每周测定联氨含量及PH值各一次。
(7) 药液对铜制部件有腐蚀作用,使用时应有隔离措施。
(8) 解除锅炉保护后,点火前应加强锅炉本体至过热器的反冲洗,要严格控制蒸汽中的氨含量小于2mg/kg,以防铜管遭到氨蚀。
(9) 药液有刺激性,联氨有毒,在使用该药剂时,操作人员应注意保护。排放联氨溶液前,必需将溶液处理至符合排放标准。
8、 正压吹干保养法:
(1) 机组停运,锅炉熄火后,在汽包壁温允许情况下,尽快将锅炉汽包压力降至0.5~0.8MPa,采用带压放水法将锅炉内水放净,当锅炉压力到零后,开启锅炉所有疏水门、空气门、对空排汽门、事故放水门,利用炉膛及烟道内存在的余热,使锅炉内部残留的水分蒸发,而后关闭上述阀门。
(2) 由锅炉专用干保养接口接入160~230℃左右的压缩空气,然后通过锅炉排污或放水口吹出,使进入锅炉带压的热空气在受热面内形成一个完整的对流系统。
(3) 利用空气压力将各系统中残余水分吹出,部分余水被炉膛余热与空气的加热蒸发后吹出,以达到吹干干燥保护的目的。
(4) 当停机的锅炉吹干后,在备用时,定时在气温较低的时间(如晚0点到8点),根据不同情况,按上述要求将系统吹扫2~5小时,保证管壁温度和管内空气温度比大气温度高10℃以上,防止管内外壁结露。
9、 给水压力法:
(1) 锅炉停运后,用除过氧的给水充满锅炉,并维持一定压力(0.5~1.0MPa)及溢流量,以防止空气漏入。
(2) 锅炉停运后,保持汽包内最高可见水位,自然降压至给水温度对应的饱和蒸汽压力时,用除氧后的给水换掉炉水。
(3) 当锅炉的磷酸根小于1mg/L,水质澄清时,停止换水。
(4) 当过热器壁温低于给水温度时,开启锅炉最高点空气门,由过热器反冲洗管冲入给水,至空气门溢流后,关闭空气门,在保持压力为0.5~1.0MPa条件下,使给水从饱和蒸汽取样器处溢流,溢流量控制在50~200L/h的范围内。
(5) 锅炉在保护期间,通过炉水采样器对给水质量进行认真监督。
(6) 每4小时记录压力1次,每8小时测定溶解氧1次使之符合标准。
(7) 冬季注意防冻。
第七章 锅炉机组的典型事故处理
第一节 总则
7.1.1 事故处理的原则
1、 沉着冷静、正确、迅速地判断和处理事故。
2、 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尽快消除事故根源,隔绝故障点,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3、 在设备和人身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机组的正常运行,不使事故扩大。
4、 发挥正常运行设备的最大出力,尽量减少对用户的影响。
5、 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量保持炉温和旋风分离器的温度变化率不大于(1~1.5)℃/min。
7.1.2 事故处理时的注意事项
1、 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主值为事故处理的具体负责人。
2、 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而应明确自己专责的任务和操作。分清主次,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镇定、正确、迅速地处理事故。如遇本规程以外的事故情况时,运行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运行经验进行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汇报值长,如锅炉出力不能满足调度负荷曲线时,应根据锅炉燃烧情况带负荷,并将实际情况向值长反映。
4、 在事故处理时,应做好与有关方面的联系,联系必须清楚、简明,并说明各自的姓名。受令人必须复诵命令,执行后立即汇报给发令人。未独立值班的人员不得进行联系工作。
5、 事故处理过程中,一般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当值人员做具体工作,不许无关人员擅自指挥和参加处理事故。当值人员有权劝阻无关人员退出现场。当机组恢复正常运行状态或事故处理至机组运行稳定状态后,根据值长命令方可进行运行交接班。
6、 主值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等详细情况记入运行日志中,值长应尽快地用电话或口头向发电部和安生部进行汇报,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应在下班之前把事故发生和处理的经过写成书面材料,以供分析时用。下班后由值长组织本值人员在有关领导参加下进行事故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措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必须按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所发生的事故原因及处理过程进行认真总结。
第二节 紧急停炉
7.2.1 为了防止锅炉及汽轮机等设备的严重损坏,保证人身安全,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紧急停炉:
1、 锅炉热工保护具备跳闸条件时保护拒动。
2、 锅炉严重满水
3、 锅炉严重缺水。
4、 汽包所有水位计损坏或失灵,运行中无法判断汽包确实水位时。
5、 锅炉主汽水管道发生爆破或严重泄漏,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6、 炉管爆破,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
7、 锅炉尾部烟道发生二次燃烧,排烟温度升高超过200℃以上时。
8、 再热器汽源中断。
9、 锅炉蒸汽压力升高至安全阀动作压力而所有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气门、PCV释放阀无法打开或开启后压力仍上升无法控制时。
10、 炉膛或烟道内发生爆炸,使主要设备损坏。
11、 热工仪表,控制电源中断,无法监视、调整主要运行参数。
12、 炉墙发生裂缝,有倒塌危险或锅炉钢架被烧红时。
13、 锅炉机组范围发生火灾,直接威胁锅炉的安全运行。
14、 锅炉灭火,无法恢复时。
7.2.2 锅炉紧急停炉操作步骤:
1、 遇有上述情况之一,同时按下两个“MFT”按扭手动停炉。
2、 确认停止向炉内提供一切燃料;联系汽机开启高、低压旁路,若旁路打不开,可开过热器、再热器向空排汽(视具体情况关闭)。
3、 将各自动改为手动操作,控制好汽包水位、床温、汽温、汽压,根据汽温关小或关闭减温水门。
4、 给水门关闭后,锅炉停止上水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省煤器爆破时除外)。
5、 若尾部烟道再燃烧应立即停止风机,密闭烟风挡板,严禁通风,并开启吹灰器通入蒸汽灭火。
6、 有条件应调整风量大于25%小于40%,维持炉膛负压吹扫5分钟。若短时间内锅炉仍不具备启动条件,停止各转机,若炉管爆破停炉时,应保留一台引风机运行。
7、 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故障或设备检修措施,作好恢复的准备工作,汇报上级,记录故障情况。
8、 短时无法恢复时,上水至汽包高水位(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水位除外),按正常停炉冷却。
9、 高压流化风机要将“J”阀冷却到250℃以下,方可停止其运行。
第三节 请示停炉
7.3.1 锅炉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申请停炉,其停炉时间由总工程师确定:
1、 给水管道、受热面管子以及其它承压部件泄漏时。
2、 受热面管子金属壁温超过允许值,经多方调整无效时。
3、 锅炉给水、炉水、蒸汽品质严重恶化,而短时间内不能恢复正常时。
4、 锅炉安全门有缺陷,不能正常动作时。
5、 锅炉结焦、尾部堵灰难以维持正常运行时。
6、 锅炉床温超过规定值,经多方调整无效时。
7、 流化质量不良,经多方调整无效,不能维持锅炉正常运行时。
8、 排渣系统故障,经多方处理无效,不能维持锅炉正常运行时。
9、 “J”阀回料器堵塞,经多方调整无效时。
10、 炉墙裂缝或炉墙、旋风分离器及其立管、“J”阀回料器及料腿膨胀节外壁烧红,并有恶化趋势,烧红,且有倒塌危险时。
11、 所有远方水位计损坏(即使在就地水位计正常情况下)不能在短期内恢复时。
第四节 锅炉MFT
7.4.1 现象:
1、 MFT动作,发出报警。
2、 所有给煤机、石灰石给料系统停止运行。
3、 OFT动作,来油速断阀关闭。
4、 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总门关闭。
5、 所有风机控制自动转手。
6、 汽温、汽压、水位下降。
7、 床温、床压下降。
7.4.2 原因:
1、 同时按两只锅炉主燃料切除按钮。
2、 床温高于990℃(信号来自燃烧控制系统)。
3、 FSSS电源失去(硬接线并联,不进DCS)
4、 炉膛压力为高高值(+2489Pa)(延时 )。
5、 炉膛压力为低低值(-2489Pa)(延时 S)。
6、 汽包水位为高高值(高出正常水位250mm)(延时3S)。
7、 汽包水位为低低值(低于正常水位250mm)(延时3S)。
8、 所有运行引风机跳闸。
9、 所有运行一次风机跳闸或流化风量低于最低允许值(延时10S)。
10、 所有运行二次风机跳闸。
11、 所有运行高压流化风机跳闸或高压流化风母管压力低(延时5min)。
12、 播煤增压风机跳闸且旁路未开(延时5min)。
13、 总风量过低,小于30%(带延时)(信号来自燃烧控制系统)。
14、 床温小于650℃且床下燃烧器未投。
15、 汽轮机跳闸(在锅炉负荷>30%或高压旁路不可用的情况下)。
16、 任一旋风分离器入口静压高(延时5S)。
17、 任一旋风分离器入口温度高(1050℃)。
7.4.3 处理:
1、 立即检查MFT保护动作程序应正确,否则手动补救。汇报值长锅炉MFT。
2、 及时联系汽机减负荷。
3、 调整风量,尽量保持床温,加强汽温调整。
4、 注意给水调节,维持汽包正常水位。
5、 迅速查明锅炉跳闸原因,通知各岗位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做好重新启动准备工作。
6、 待跳闸原因查明并消除后,进行炉膛吹扫5分钟,复归MFT,得到值长命令,锅炉重新点火启动。
7、 如短时不能恢复时,按正常停炉处理。
第五节 锅炉满水
7.5.1 现象:
1、 汽包水位计指示正值增大,高水位信号(+50mm)报警出现,大于+250mm时,延时5秒MFT动作;汽机跳闸。
2、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3、 汽包水位高于正常水位,严重时就地水位计看不见水位。
4、 过热蒸汽温度下降,蒸汽含盐量增大。
5、 严重满水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冒白汽。
7.5.2 原因:
1、 由于运行人员工作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够,或水位设定值不当,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
2、 汽包水位计、汽水流量测量指示不准,造成误判断而操作错误。
3、 给水调节阀、给水泵、汽泵转速控制装置或液力耦合器故障,运行人员未及时发现和处理。
4、 给水压力突然升高,或负荷增加太快,运行人员控制不当。
5、 安全门动作。
7.5.3 处理:
1、 当锅炉汽压及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高于正常水位+50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校对水位指示准确性。
(2) 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减少给水量。
(3) 如给水自动定值变化应重新整定。
2、 在进行上述处理过程中,水位高于正常水位+150mm时,应当:
(1) 继续减少给水量。
(2) 检查汽包事故放水门联开否则立即手动开启。
(3) 若汽温下降,应相应地关小或关闭减温水调整门,必要时,开启过热器疏水。
3、 经上述处理后,水位仍未恢复正常,并且高于正常水位+250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紧急停炉。
(2) 立即停止向锅炉上水,开启省煤器再循环。
(3) 加强放水。
(4) 开启过热器疏水。
(5) 水位恢复正常后,请示值长,重新启动。
4、 若由于锅炉负荷剧增而造成水位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增加负荷,必要时,可适当减负荷。
5、 若因给水压力升高而引起水位升高时,应尽快将给水压力恢复正常。
第六节 锅炉缺水
7.6.1 现象:
1、 汽包水位计指示负值增大,低水位信号(-50mm)报警出现,小于-250mm时,延时5秒MFT动作。
2、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炉管爆破时则相反)。
3、 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严重时就地水位计看不见水位。
4、 过热蒸汽温度升高。
7.6.2 原因:
1、 由于运行人员工作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够,或水位设定值不当,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
2、 汽包水位计、汽水流量测量指示不准,造成误判断而操作错误。
3、 给水调节阀、给水泵、汽泵转速控制装置或液力耦合器故障,运行人员未及时发现和处理。
4、 给水压力突然降低,或负荷减少太快,运行人员控制不当。
5、 锅炉排污管道、阀门泄漏,排污量过大。
6、 锅炉省煤器、水冷壁管发生泄漏或爆破。
7.6.3 处理:
1、 当锅炉汽压及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50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校对水位指示准确性。
(2) 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增大给水量。
(3) 如给水自动定值变化应重新整定。
2、 经上述处理后,水位仍未恢复正常,并且低于正常水位(-150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继续增加给水量,并注意观察水位计中的水位。
(2) 关闭锅炉所有排污门和放水门。
(3) 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
(4) 若汽温上升,应相应增加减温水量。
3、 经上述处理后,水位仍未恢复正常,并且低于正常水位(-250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紧急停炉。
(2) 当水位在水位计中消失时,进行汽包水位计的叫水。
(3) 经叫水后,水位在水位计中出现时,可适当向锅炉给水,恢复水位。
(4) 经叫水后,水位未能在水位计中出现时,严禁向锅炉上水。
4、 若因给水压力降低而引起水位降低时,应尽快将给水压力恢复正常。如迟迟不能恢复,且使汽包水位降低时,应降低锅炉蒸发量,维持水位。
第七节 锅炉水位不明
7.7.1 在汽包水位计中看不到水位,用就地水位计又难以判明时,应紧急停炉,并停止上水。
7.7.2 停炉后,利用“叫水法”,按下列程序查明水位:
1、 缓慢开启放水门,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计中有水位线下降,表示轻微满水。
2、 若不见水位,关闭汽门,使水部分得到冲洗。
3、 缓慢关闭放水门,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计中有水位线上升,表示轻微缺水。
4、 如仍不见水位,关闭水门,再开启放水门,水位计中有水位线下降,表示严重满水;无水位线出现,则表示严重缺水。
5、 查明后,将水位计恢复运行,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节 水位计故障
7.8.1 无盲区双色水位计损坏:
1、 原因:
(1) 水位计材质不良。
(2) 冲洗水位计操作不当。
(3) 检修质量不合格。
2、 处理:
(1) 如果无盲区双色水位计有一个损坏,应及时通知检修处理,用另一个正常的水位计监视水位。
(2) 如果无盲区双色水位计全部损坏:
(3) 给水自动调节、高低水位报警及水位计保护动作可靠,电接点、平衡容器水位表2小时前曾与就地水位计进行校对过,证实其准确可靠时,则允许用电接点、平衡容器水位表监视水位,维持锅炉运行不超过24小时。
(4) 2) 电接点水位计失灵,给水自动调节、高低水位报警不可靠,但平衡容器水位表2小时前曾校对过,比较可靠时,则允许根据平衡容器水位表维持15—20分钟的短时间运行。
(5) 上述两种情况都应汇报值长,使锅炉维持运行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修复水位计。
(6) 若电接点水位计、平衡容器水位表均不可靠时,应紧急停炉。
第九节 汽水共腾
7.9.1 现象:
1、 蒸汽和炉水含盐量增大。
2、 汽包水位剧烈波动,严重时就地水位计看不清水位。
3、 过热汽温急剧下降。
4、 严重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不严处向外冒汽。
7.9.2 原因:
1、 炉水品质不符合标准,悬浮物或含盐量过大。
2、 没有按规定进行排污,排污量过小,加药量过大。
3、 锅炉负荷突增或超负荷运行。
7.9.3 处理:
1、 加强监视水位变化。
2、 汇报值长,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并保持稳定。
3、 给水自动改手动,维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4、 开启过热器疏水,并通知汽机开启主汽管道疏水。
5、 全开连续排污门。
6、 必要时可开启事故放水或进行全面定排。
7、 通知化学人员取样化验,采取措施改善炉水品质。
8、 在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锅炉负荷。
9、 故障消除后,应冲洗汽包水位计。
第十节 水冷壁及水冷蒸发屏损坏
7.10.1 现象:
1、 炉管泄漏报警装置发出报警。
2、 炉膛负压突然减小或变正,可能造成正压保护动作。
3、 汽包水位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气流量,严重时难以维持水位。
4、 蒸汽压力降低。
5、 轻微泄漏时,炉膛有漏汽声;爆破时,有显著的沉闷响声。
6、 炉墙、冷渣器不严处有喷雾或流水现象。
7、 严重时引风机电流增大,烟囱冒白汽。
8、 床温、旋风分离器进、出口温度、排烟温度下降,各床温测点及旋风分离 器温差增大。
9、 床压增大、床料板结、流化不良、排渣困难。
7.10.2 原因:
1、 给水、炉水品质长期超标,使管内壁结垢、腐蚀。
2、 检修或安装时,管子被杂物堵塞,致使水循环不良,引起局部过热烧坏。
3、 管子安装不当,制造有缺陷,材质不合格或焊接质量不良。
4、 管外壁磨损严重。
5、 锅炉严重缺水,盲目急于进水或进水过快。
6、 锅炉严重超压。
7、 长期低负荷运行或排污不当导致水循环不良。
8、 锅炉启、停等重大操作失误,造成炉内严重热力不均。
9、 锅炉设计安装不合理,使水冷壁管自由膨胀受阻,应力过大。
7.10.3 处理:
1、 水冷壁损坏不严重时:
(1) 加大给水量,维持汽包正常水位,可在短时间内低负荷运行。但应立即汇报值长,请示停炉。
(2) 检查并注意损坏情况是否迅速扩大,密切监视水位、汽温、床温及底渣排放情况,并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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