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总则
锅炉的化学清洗,是保持受热面内表面清洁,防止受热面因结垢、腐蚀引起事故,以及提高电厂水汽品质的必要措施之一。
锅炉的化学清洗要求能除去新建锅炉在轧制、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高温氧化轧皮以及在存放、运输、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腐蚀产物,焊渣和泥沙污染物等;除去运行锅炉在金属受热面上积聚的氧化铁垢、钙镁水垢、铜垢、硅酸盐垢和油垢等。
化学清洗的步骤,一般是:系统水冲洗,碱洗后的水冲洗,酸洗,酸洗后的水冲洗,漂洗和钝化。
新建锅炉的清洗范围:
直流炉和过热蒸汽出口压力为9.8Mpa及以上的汽包炉,在投产前必须进行化学清洗;压力在9.8Mpa以下的汽包炉,除锈蚀严重者外,一般可不进行酸洗,但必须进行碱煮。
再热器一般不进行化学清洗,但出口压力为17.4Mpa机组的锅炉再热器可根据情况进行化学清洗。清洗时,必须保证管内流速达0.15m/s以上,过热器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防止有立式管产生气塞和腐蚀产物在管内沉积的措施。
容量为20万kw及以上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系统必须进行化学清洗(不包括高压加热器);容量为20万kw以下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管道的化学清洗,应根据管道内壁的腐蚀情况决定。
运行炉化学清洗的确定。当水冷壁管内的沉积物量或锅炉化学清洗的间隔时间超过表1-1中的极限值时,就应安排化学清洗。锅炉化学清洗的间隔时间,还可根据运行水质的异常情况和大修时锅内的检查情况,作适当变更。
以重油和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和液态排渣炉,应按表1-1中规定的提高一级参数锅炉的沉积物极限量确定化学清洗。一般只需清洗锅炉本体。蒸汽通流部分是否进行化学清洗,应按实际情况决定。
表1-1确定需要化学清洗的条件
炉型 |
汽包锅炉 |
直流炉 |
主蒸汽压力(MPa) |
<5.88 |
5.88~12.64 |
>12.74 |
|
沉积物量,g/m2 |
600~900 |
400~600 |
300~400 |
200~300 |
清洗间隔年限,a |
一般12~15 |
10 |
6 |
4 |
表1-1中的沉积物量,是指在水冷壁管热负荷最高处向火侧180℃部位割管取样,用洗垢法测得沉积物量。洗垢测定垢量的方法见附件B。
化学清洗方式可分为:循环清洗、开式清洗、及浸泡清洗三种。一般情况下,彩循环清洗或开式清洗。
酸洗液中应添加合适的缓蚀剂。酸洗时的金属腐蚀速度应小于10g/m2.h。化学清洗后的金属表面完整保护膜,不应产品二次锈蚀和点蚀。
锅炉的化学清洗一般应采用软化水、除盐水或凝结水,应备足水量。
锅炉化学清洗完毕后,若不能立即投入运行,应采取防腐措施。
化学清洗排出的各种废液应进行处理,使排放废液符合《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的规定。
工作人员在化学清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化学清洗方案应呈报上级批准,并成立化学清洗小组,负责锅炉的化学清洗。
参加化学清洗的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享有劳动保健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