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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应用 GB 50235―97 标准
发布时间:2010/6/6  阅读次数:11258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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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焊接
5.1 管道焊接应按本章和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5.2  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  直管段上两对接焊口中心面间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不应小于150mm;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时,不应小于管子外径。
5.2.2  焊缝距离弯管(不包括压制、热推或中频弯管)起弯点不得小于100mm,且不得小于管子外径。
5.2.3  卷管的纵向焊缝应置于易检修的位置,且不宜在底部。
5.2.4  环焊缝距支、吊架净距不应小于50mm;需热处理的焊缝距支、吊架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5.2.5  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
5.2.6  有加固环的卷管,加固环的对接焊缝应与管子纵向焊缝错开,其间距不应小于100mm。加固环距管子的环焊缝不应小于50mm。
5.3  管子、管件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可按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6条的规定确定。
5.4  管道坡口加工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等离子弧、氧乙炔焰等热加工方法。采用热加工方法加工坡口后,应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熔渣及影响接头质量的表面层,并应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整。
5.5  管道组成件组对时,对坡口及其内外表面进行的清理应符合表5.0.5的规定;清理合格后应及时焊接。
坡口及其内外表面的清理  表5.5
管道材质 清理范围(mm) 清理物 清理方法
碳素钢
不锈钢
合金钢 ≥10 油、漆、锈、毛刺等污物 手工或机械等
铝及铝合金 ≥50 油污、氧化膜等 有机溶剂除净油污,化学或机械法除净氧化膜
铜及铜合金 ≥20
钛 ≥50
5.6  除设计文件规定的管道冷拉伸或冷压缩焊口外,不得强行组对。
5.7  管道对接焊口的组对应做到内壁齐平,内壁错边量应符合表5.0.7的规定。
管道组对内壁错边量  表5.7
管道材质 内壁错边量
钢 不宜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2mm
铝及铝合金 壁厚≤5mm 不大于0.5mm
壁厚>5mm 不宜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2mm
铜及铜合金、钛 不宜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2mm
5.8  不等厚管道组成件组对时,当内壁错边量超过表5.0.7的规定或外壁错边量大于3mm时,应进行修整(图5.8)。
5.9  在焊接和热处理过程中,应将焊件垫置牢固。
5.10  当对螺纹接头采用密封焊时,外露螺纹应全部密封。
5.11  对管内清洁要求较高且焊接后不易清理的管道,其焊缝底层应采用氩弧焊施焊。机组的循环油、控制油、密封油管道,当采用承插口的轴向不宜留间隙。
图5.8  焊件坡口形式
注:用于管件且受长度条件限制时,图(a) = 1 \\* GB3 ①、(b) = 1 \\* GB3 ①和(c)中的15°角可改用30°角。
5.12  需预拉伸或预压缩的管道焊口,组对时所使用的工具应待整个焊口焊接及热处理完毕并经焊接检验合格后方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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